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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宜化: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吴伟荣)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15

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吴伟荣)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吴伟荣)

本人作为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自律监管规则和《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充分维护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现就2022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与股东大会情况

2022年度,公司共召开董事会18次,本人均按时出席会议。本人积极参与董事会各项决策,在董事会会议召开前,认真研读相关议案资料,主动获取决策所需信息;在审议议案时,审慎行使表决权,独立、公正、认真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本人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如下:

2022年度应参加董事会次数现场出席董事会次数以通讯方式参加董事会次数委托出席董事会次数缺席董事会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董事会会议
1811700

2022年度,公司共召开股东大会13次,本人列席了各次股东大会。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按照法律法规、自律监管规则等相关规定,凭借自身专业知识,结合公司实际情况,针对关联交易、提供担保、发行股票等重大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或独立意见,并履行了相应的披露义务。本人发表独立意见情况如下:

序号董事会召开日期董事会会议届次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或独立意见
12022年1月21日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对以下议案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1)《关于提名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关于提名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2022年1月28日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对以下议案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关于拟公开征集投资方对湖北宜化松滋肥业有限公司增资扩股的议案》
32022年2月15日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对以下议案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42022年2月23日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对以下议案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关于对外担保的议案》
52022年4月7日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1.对以下议案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1)《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2)《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3)《关于对外担保的议案》 2.对以下议案或事项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1)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等事项 (2)《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3)《对湖北宜化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 (4)《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5)《关于2022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62022年4月25日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对以下议案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关于对外担保的议案》
72022年4月29日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1.对以下议案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1)《关于对外担保的议案》 2.对以下议案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1)《关于控股子公司增资扩股引进投资者的议案》
82022年5月23日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对以下议案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关于对外担保的议案》
序号董事会召开日期董事会会议届次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或独立意见
92022年6月28日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对以下议案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1)《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2)《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3)《关于<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4)《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及《关于公司与湖北宜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5)《关于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6)《关于<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7)《关于公司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 (8)《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填补措施、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9)《关于<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2-2024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10)《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议案》
102022年7月28日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1.对以下议案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1)《关于补充审议控股子公司接受控股股东资金拆借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2)《关于向宜昌邦普宜化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2.对以下议案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1)《关于以债转股方式对新疆宜化化工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2)《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 (3)《关于对外担保的议案》
112022年8月25日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1.对以下议案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1)《关于新增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2)《关于与湖北宜化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3)《对湖北宜化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 2.对以下事项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1)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等事项
122022年10月12日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1.对以下议案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1)《关于对湖北金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2.对以下议案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1)《关于对外担保的议案》
132022年12月1日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对以下议案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关于控股子公司继续接受控股股东资金拆借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序号董事会召开日期董事会会议届次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或独立意见
142022年12月27日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对以下议案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关于新增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情况

作为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本人按照法律法规和《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按时出席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部会议,相关情况如下:

1.本人在公司编制2021年年度报告过程中,积极参与审计沟通工作,在审计工作沟通会中,认真听取2021年度公司经营情况报告及年报审计工作开展情况,就年报审计重点关注事项与会计师充分沟通并对其工作情况进行了监督。

2.出席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和《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3.出席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4.出席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2022年半年度报告》。

5.出席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四、现场办公及实地考察情况

为全面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本人通过实地考察、书面及电话沟通等多种方式持续、及时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在参加公司董事会现场会议的同时,对公司进行现场调研,认真听取经

理层关于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内部控制建设和执行情况等方面的汇报,就如何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促进公司高质量发展与经理层进行了深入交流与探讨。

五、保护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报告期内,本人按照法律法规、自律监管规则相关规定,忠实、勤勉履行职责,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投资情况等重大事项,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独立客观地发表独立意见;认真监督和核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促进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客观性、合理性,切实有效的保护了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3年,本人将继续按照法律法规、自律监管规则等相关规定,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在公司治理、内部控制、信息披露、财务监督等各方面独立、公正、认真地履行职责,持续关注公司经营运作情况,增强公司董事会科学决策能力,督促公司提高规范运作水平,促进公司提高发展质量,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吴伟荣)(本页无正文,为《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吴伟荣)》签字页)

独立董事:吴伟荣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4月13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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