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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宜化: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15

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2年度,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本着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的工作态度,对公司生产经营、依法运作、财务状况、内部控制、信息披露以及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等进行监督,促进企业规范运作,维护股东、公司、员工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现将2022年度监事会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9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1.2022年2月15日,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2.2022年4月7日,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审议通过了《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等9个议案。

3.2022年4月25日,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担保的议案》《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4.2022年6月28日,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等11个议案。

5.2022年7月28日,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等4个议案。

6.2022年8月12日,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以现场方式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7.2022年8月25日,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以现场方式召开,审议通过了《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等4个议案。

8.2022年10月12日,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以现场方式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担保的议案》等2个议案。

9.2022年10月28日,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以现场方式召开,审议通过了《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监事会工作开展情况

(一)监督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依据监管新规,结合公司实际,对《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推进监事会有效履行监督职责;定期检查财务报告及相关经营管理资料,对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的情况进行监督;通过与审计部、法务部及外部审计机构协同联动,加强对内部控制的监督力度;根据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及时召开监事会、列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各项重大决策合法性、效益性进行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治理体系更加清晰、制度供给持续优化,合规管理不断强化,董事会依法运作、决策高效,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

司重大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财务制度、财务状况进行了监督、检查,认为:公司季度、半年度、年度财务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的要求,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公司各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检查公司信息披露制度及内幕信息管理制度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仔细查阅相关底稿资料,认为:公司有效执行了信息披露相关法律法规及《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信息披露及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自律监管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

监事会对公司执行《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认为:公司按照有关规定做好了内幕信息管理以及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报备工作,有效地防止了内幕交易事件的发生,维护了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没有因内幕信息相关事件受到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处罚的情形。

(四)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

监事会审阅了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报告对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立和完善、重点环节的控制等方面作了详细的说明,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监事会认为:

公司已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和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

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体系。报告期内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持续深化,没有发生违反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

(五)检查关联交易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 2022年度关联交易行为进行了监督、核查,认为:

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实际需要,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交易定价方式公平公允,未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影响公司运营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

(六)检查公司担保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报告期内的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监督、核查,认为:

公司对外担保属于公司生产经营及发展的需要,对外担保事项均履行了法定的审批程序及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符合《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

(七)检查公司重大投资情况

报告期间,监事会对公司氨醇项目、PBAT项目、邦普宜化项目等重大建设项目的决策程序、执行进展、监控措施等进行了监督、核查,认为:公司重大投资符合公司发展战略,遵循了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已取得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批准并依法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

三、监事会2023年工作计划

上市公司监事会向上市公司全体股东负责,结合公司实际,对公

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尽责以及公司“三重一大”决策、经营投资活动、内部控制、风险管理、信息披露等事项进行监督,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及可持续发展,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2023年监事会主要工作计划如下:

(一)按照法律法规,认真履行职责

监事会继续加强和完善监事会工作职责和运行机制,认真贯彻执行《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发展现状、运行特点、改革方向等,坚持系统观念,加强统筹谋划,提升工作的计划性、前瞻性和预见性,完善对公司依法运作的监督管理,助推公司高质量转型发展。一是加强沟通促监督。加强与董事会、管理层的工作沟通、协调联络,依法对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监督,促推决策和经营活动更加规范、合法、有效,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的利益。二是专项整改促提升。坚持存量与增量并重、治标与治本结合,发挥各方合力,强化上市公司治理底线要求,精简市场主体,优化股权结构,压缩管理层级,促进提升决策管理的科学性。三是完善机制促规范。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运作,定期召开会议,进一步规范和完善监事会的日常工作。增强服务大局、围绕中心的主动性、自觉性,继续探索和完善监事会工作机制和运行机制,提升监事会监督质效,促进公司稳健发展。

(二)加强监督检查,防范经营风险

监事会精准发力,压实监督责任,用好用活“大监督”贯通协同机制,统筹推进公司高质量发展。一是强化财务情况检查。通过定期了解和审阅财务报告,聚焦重点、落实细节,对公司的财务结果实施监督,促进提高财务工作的规范意识、责任意识、安全意识。二是强化

内控合规建设。推动优化制度供给,对内部控制的合规性进行监督,促进健全内部控制机制,扎紧制度笼子。实现信息共享、资源整合,以提升透明度为目标,优化规则体系,督促上市公司、股东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披露信息。三是强化经营管理监督。聚焦公司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清单,特别是重大生产经营,如资金预算管理、精准采销、产品结构调整、研发创新、能源管理等,以及重大项目投资的决策执行等,综合研判新问题、新矛盾、新特点,纠偏差、防风险、促规范。

(三)加强自身建设,提升监督质效。

监事会在自身建设上持续发力,坚守职责定位,持续提升监督质效,以有力有效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发展。一是注重法律法规研学。积极参加监管机构及公司组织的有关培训,加强会计、审计和法律金融知识学习,更加突出计划性,在学习培训中提升能力,强化学习积累,拓宽专业知识和提高业务水平。二是注重职业素质提高。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更加突出前瞻性,深入开展研究,认真履行职责,着力提升监督的专业性、持续性和穿透性,更好发挥监事会的监督职能。加强职业道德建设,维护股东利益。三是注重交流创新管理。“请进来”、“走出去”,更加突出系统性,充分交流工作,改进手段方式,创新工作方法,把握工作重点,拓展监督的深度和广度,充分发挥“吹哨人”和“防火墙”作用。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监 事 会

2023年4月13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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