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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高速A: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11-18

独立意见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京珠高速公路广珠段有限公司向广东省交通集团有限公司申请5亿元委托贷款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运作规范》、《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实事求是、认真负责的态度,在仔细审阅了相关材料后,经审慎分析,基于我们的独立判断,现就该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上述关联交易事项,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交易事项定价公允;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未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的合法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2、粤高速审议上述关联交易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关联董事程锐先生、游小聪先生、姚学昌先生和曾志军先生回避了表决。

3、粤高速根据《上市规则》相关规定事前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了关于豁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该议案的申请,符合《上市规则》规定。

独立董事:刘中华 张华 曾小清 虞明远 尤德卫

日期:2022年11月17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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