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晨鸣纸业:关于控股子公司收到环保迁建补偿款的进展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7-03

山东晨鸣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收到环保迁建补偿款的进展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获取补助的基本情况

为推进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实现节能减排,山东晨鸣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武汉晨鸣汉阳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晨鸣”)与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湖北省汉阳造纸厂、武汉工业国有控股集团控股公司签订《武汉晨鸣老厂环保迁建协议书》及《武汉晨鸣老厂搬迁补偿协议书》(以下简称“补偿协议”),公司分别于2012年12月5日、2013年12月25日分别披露了《关于控股子公司淘汰落后产能的公告》及《关于控股子公司收到迁建补偿款的提示性公告》。

近期,武汉市土地储备中心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分中心与武汉晨鸣签订了《武汉晨鸣老厂搬迁补偿补充协议》,按照补充协议约定,53,339万元补偿款已拨付到公司账户中。

上述环保迁建补偿款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无关,是否具有可持续性存在不确定性。

二、补助的类型及其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补助的类型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16号—政府补助》的规定,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企业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

鉴于武汉晨鸣老厂资产拆除、新建项目已于2014年完成,本次补偿属于收回土地使用权和不可移动固定资产报废等损失,搬迁过程中发生的可移动资产的拆卸、运输、重新安装、调试等支出,重新购建土地使用权和房屋建筑物等无形资产、固定资产的资本性支出之外给予的补偿,根据《企业会计准则16号—政府补助》的规定,属于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2、补助的确认和计量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16号—政府补助》的规定,公司收到的上述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入。

3、对公司利润的影响

本次获得的政府补助,预计将会增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税前利润人民币34,779.69万元。

4、风险提示和其他说明

本次获得政府补助的具体会计处理及对公司业绩的影响,以实际收到的补助金额和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武汉晨鸣老厂搬迁补偿补充协议》;

2、收款凭证。

特此公告。

山东晨鸣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七月二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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