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高速路桥-北京一方-广发1期供应链金融资产支持专项计划成立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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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9月25日、2020年10月12日分别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供应链金融资产证券化业务的议案》。为拓宽融资渠道,盘活存量资产,公司积极开展供应链金融资产证券化业务,由广发证券资产管理(广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资管”)作为计划管理人,北京一方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作为原始权益人储架发行“山东高速路桥-北京一方-广发1-25期供应链金融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系列产品(以下简称“本专项计划”或“专项计划”),公司作为专项计划核心企业/加入债务人开展供应链金融资产证券化业务。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9月26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关于开展供应链金融资产证券化业务的公告》。
2020年11月13日,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作出《关于广发资管“山东高速路桥-北京一方-广发1-25期供应链金融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符合深交所挂牌条件的无异议函》(深证函[2020]962号),对本专项计划相关法律文件符合深交所挂牌要求无异议,专项计划采取分期发行方式,发行总额不超过50亿元,发行期数不超过25期。无异议函自出具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2021年1月29日,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专项计划验资报告,截至当日,山东高速路桥-北京一方-广发1期供应链金融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已收到发行期的实收资金人民币1.72亿元。经管理人广发资管公告,本专项计划实际收到认购资金达到目标募集规模,于2021年1月29日正式成立,资产支持证券于当日开始计息。本专项计划基本情况如下:
资产支持证券类型 | 发行规模(亿元) | 每份 面值(元) | 信用 评级 | 预期 收益率 | 预期到 期日 | 还本付息方式 |
优先档 | 1.71 | 100 | AA+ | 3.97% | 2021/7/23 | 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 |
次级 | 0.01 | 100 | 无 | 无 | 2021/7/23 |
合计 | 1.72亿元 |
推广对象 | 符合《证券公司及基金管理子公司资产证券化业务管理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的合格投资者 |
托管银行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 |
登记机构 |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
交易场所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1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