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局第八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珠海港”)第九届董事局第八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8月13日以专人、传真及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于2019年8月23日下午15:00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8人,实到董事8人。会议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董事局审议了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主要内容包括: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公司业务概要,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重要事项,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公司债相关情况,财务报告等。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2019年8月27日巨潮资讯网的《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
参与该项议案表决的董事8人,同意8人;反对0人,弃权0人。
二、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入金额的议案
由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募投项目原计划拟投入的募集资金金额,部分募投项目将无募集资金投入,公司根
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和募投项目当前的具体情况,拟对募投项目拟投入的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2019 年8月27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入金额的公告》。
参与该项议案表决的董事8人,同意8人;反对0人,弃权0人。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该事项已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局审议,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珠海港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2019年8月27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参与该项议案表决的董事8人,同意8人;反对0人,弃权0人。
四、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根据财政部于 2019 年 4 月 30 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 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 号),需要对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2019年8月27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参与该项议案表决的董事8人,同意8人;反对0人,弃权0人。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只涉及财务报
表项目的列报和调整,对公司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营业收入及净利润均不产生影响,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珠海港昇拟向广发银行珠海南屏支行申请授信的议案根据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珠海经济特区电力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持股83.38%珠海港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拟以信用方式向广发银行珠海南屏支行申请:金额人民币5,000万元,期限为1年的综合授信额度,用于日常经营项下流动资金周转, 贷款利率将根据市场利率情况择优选择授信使用方案。
参与该项议案表决的董事8人,同意8人;反对0人,弃权0人。
六、关于公司拟向中国光大银行珠海分行申请授信的议案根据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拟以信用方式向中国光大银行珠海分行申请:金额人民币1.5亿元,期限为36个月的综合授信额度,用于公司日常经营周转及置换他行贷款。
参与该项议案表决的董事8人,同意8人;反对0人,弃权0人。
特此公告
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2019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