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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港:第九届董事局第九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1-11

证券代码:000507 证券简称:珠海港 公告编号:2020-001

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局第九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珠海港”)第九届董事局第九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1月8日以专人、传真及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于2020年1月10日上午10:00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8人,实到董事8人。会议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2020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为了满足日常经营的实际需要,在遵照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基础上,公司拟在2020年与公司控股股东珠海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参股公司,公司参股企业珠海碧辟化工有限公司等关联企业开展若干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交易金额累计达到23,148.97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2020年1月11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参与该项议案表决的董事4人,同意4人;反对0人,弃权0人。关联董事欧辉生先生、黄志华先生、李少汕先生和周娟女士已回避表决。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向工商银行珠海拱北支行申请授信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拟向工商银行珠海拱北支行申请:金额人民币1.7亿元,期限为1年的授信额度。参与该项议案表决的董事8人,同意8人;反对0人,弃权0人。

三、关于公司向中国银行珠海分行申请授信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拟以信用方式向中国银行珠海分行申请:金额人民币3亿元,期限为不超过3年的授信额度,用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日常经营周转或置换他行贷款。

参与该项议案表决的董事8人,同意8人;反对0人,弃权0人。

四、关于公司向兴业银行珠海分行申请授信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拟以信用方式向兴业银行珠海分行申请:金额人民币4.5亿元,期限为1年的授信额度。

参与该项议案表决的董事8人,同意8人;反对0人,弃权0人。

五、关于广华工程向交通银行珠海新城支行申请授信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控股65%的子公司珠海港兴管道天然气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珠海市广华燃气消防工程有限公司(简称“广华工程”)拟向交通银行珠海新城支行申请:金额人民币1,000万元,期限为1年的综合授信额度,可用于开具电子银行承兑汇票及非融资性履约保函。

参与该项议案表决的董事8人,同意8人;反对0人,弃权0人。

六、关于公司拟为参股企业神华珠海港提供关联担保的议案

根据实际资金使用安排,公司持股30%的参股企业神华粤电珠海港煤炭码头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神华珠海港”)股东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拟向其提供金额为28,410万元的委托贷款,期限10年,专项用于置换浦发银行珠海分行合同贷款。公司和另一股东方广东粤电发能投资有限公司拟按持股比例各自对上述委托贷款中的14,205万元提供相应连带责任保证。为保障各股东权益,由神华珠海港向各方股东的上述担保提供反担保,相关担保及反担保协议尚未签署。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2020年1月11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公司拟为参股企业神华珠海港提供关联担保的公告》。鉴于公司董事、总裁黄志华先生担任神华珠海港的副董事长,公司与神华珠海港存在关联关系,上述事项属于关联担保。参与该项议案表决的董事7人,同意7人;反对0人,弃权0人。关联董事黄志华先生回避表决。本次关联担保事项,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本次关联担保无需政府有关部门批准。此项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回避表决。

七、关于收购广州粤港澳国际航运有限公司60%股权的议案

为进一步扩大公司航运业务的运力规模,积极拓展珠三角区域的内河驳运业务,强化与国内主流班轮公司的深度合作,提升航运综合竞争力,公司全资子公司珠海港航运有限公司拟收购广州粤港澳国际航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粤港澳航运”)60%股权,股权转让价格

为3,347.96万元。

经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等途径核查,粤港澳航运不属于失信责任主体。该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关联交易。无需政府有关部门批准。无需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参与该项议案表决的董事8人,同意8人;反对0人,弃权0人。

八、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鉴于本次董事局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司2020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和《关于公司拟为参股企业神华珠海港提供关联担保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拟定于2020年2月4日(星期二)下午14:30以现场和网络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2020年1月11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参与该项议案表决的董事8人,同意8人;反对0人,弃权0人。

特此公告

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2020年1月11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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