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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华塑:独立董事关于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3-26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和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董事长离任事项以及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审议的《关于推选杨建安先生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推选吴学俊先生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推选卢定人先生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和《关于推选赵阳先生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查,并仔细阅读了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

基于独立判断立场,现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经核查,赵林先生因工作调整变动,自2022年3月24日起不再兼任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长、董事、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其离任原因与实际情况一致。

2、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赵林先生离任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其离任后不再担任公司及子公司任何职务。

3、根据对候选人的个人履历等相关资料的认真审核,同意提名杨建安先生、吴学俊先生和卢定人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赵阳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候选人任职条件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董事会提名程序、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经详细了解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社会兼职等情况,候选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及《公司章程》所规定的条件,具有独立性和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5、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独立董事关于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

文红星 张 红 姜 颖

二〇二二年三月二十五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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