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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金路:关于2020年度对外担保计划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5-12

股票简称:新金路 股票代码:000510 编号:临2020—26号

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对外担保计划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第十六次董事局会议,第十届第十三次监事局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对外担保计划的议案》,并于2020年4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进行了披露。公司2020年度对外担保计划具体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截止本公告日,公司累计对子公司提供担保21,470万元(各子公司承兑汇票保证金除外)。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中国银监会联合下发的《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要求,根据公司生产经营规模的增长和经营需要,公司(含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为控股子公司、孙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间申请包括但不限于银行授信、信托、融资租赁、保理等金融机构信贷业务时提供担保,累计不超过85,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52.78%,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85.74%。同时,拟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广州市川金路物流有限公司,按照大连商品交易所相关规定参与期货储存交割等相关业务承担连带责任担保。

(二)上述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十届第十六次董事局会议,第十届第十三次监事局会议分别审议通过,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上述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2020年度对外担保计划

(一)具体担保明细如下:

担保方

担保方被担保方担保方持股比例被担保方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截至2020年4月30日担保余额(万元)本次新增担保额度(万元)担保额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净资产比例是否关联担保
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金路树脂有限公司100%41.26%21,47058,000(其中21,470万元为续担保)58.51%
四川岷江电化有限公司四川省金路树脂有限公司--41.26%05,0005.04%
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岷江电化有限公司100%92.18%05,0005.04%
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四川金路仓储有限公司公司持股84%,全资子公司四川省金路树脂有限公司持股16%48.89%02,0002.02%
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四川金路物流有限责任公司51%53.89%02,0002.02%
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汉金路亨源石化有限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四川金路仓储有限公司持股51%99.18%01,0001.01%
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金路融资租赁有限公司60%3.63%010,00010.09%
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江金仓化工原料有限公司57%14.26%02,0002.02%
合计21,47085,000

(二)在上述担保总额范围内,各被担保方在办理金融机构授信中可能存在不确定性。因此,在总担保额度范围内,在遵照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则规定前提下可进行调剂使用。担保期限从本次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次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基本情况介绍

1.四川省金路树脂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四川省罗江区东外

法定代表人:任勇

注册资本:38,000万元人民币

股权结构:本公司持股100%

经营范围:合成树脂及塑料、无机盐、氯碱(氢氧化钠、液氯、盐酸)、烃类及其卤化物、硝化物、氧化物及其衍生物、甜味剂制造、销售,汽车危险品货运。

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项目

项目截至2020年3月31日 (未经审计)截至2019年12月31日 (经审计)
104,582.62110,814.54
37,980.6845,724.55
66,601.9465,089.99
36,543.13179,994.95
1,487.268,308.86
1,487.268,340.23

2.四川岷江电化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四川省阿坝州茂县

法定代表人:缪孝洪

注册资本:15,000万元人民币

股本结构:本公司持股100%经营范围:电石生产、销售,在厂区内销售本企业生产的熟石灰粉、焦粉、废炭精棒、废铁、静电除尘灰。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项目

项目截至2020年3月31日 (未经审计)截至2019年12月31日 (经审计)
50,921.5148,664.24
44,593.4244,859.44
6,328.093,804.80
18,846.2667,417.85
2,450.613,050.51
2,450.613,050.51

3.四川金路仓储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广汉市西外乡金谷村法定代表人:黄钧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股权结构:本公司持股84%,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四川省金路树脂有限公司持股16%。

经营范围:带储存经营:汽油、柴油、溶剂油、乙醇(无水),销售矿产品、化工产品;装卸服务;石油化工设备租赁。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项目截至2020年3月31日 (未经审计)截至2019年12月31日 (经审计)
12,062.319,618.37
6,915.404,702.80
5,146.914,915.57
9,338.6546,015.40
302.61432.71
170.12328.05

4.四川金路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点:罗江区潺亭府邸雨村西路南段393号法定代表人:曾嘉林注册资本:1500万元人民币股本结构:本公司持股51%经营范围:普通货运、危险货物运输、物流信息与管理服务、货物配载、汽车修理与维护。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项目

项目截至2020年3月31日 (未经审计)截至2019年12月31日 (经审计)
1,741.372,172.13
639.921,170.77
1,101.451,001.36
1,438.987,585.31
103.22422.16
97.90315.83

5.广汉金路亨源石化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广汉市西外乡楠林村法定代表人:胡雄辉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股权结构:本公司下属子公司四川金路仓储有限公司持股51%经营范围:批发(仅限票据经营):溶剂油、石脑油、次氯酸钠溶液、甲醇、乙醇、正丁醇、甲基叔丁基醚、汽油、柴油、磺化煤油、甲醛溶液。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项目截至2020年3月31日 (未经审计)截至2019年12月31日 (经审计)
7,210.724,562.34
6,787.284,524.91

项目

项目截至2020年3月31日 (未经审计)截至2019年12月31日 (经审计)
423.44307.43
8,915.3644,420.45
154.68175.98
116.0187.10

6.金路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天津自贸试验区法定代表人:于小伟注册资本:3000万元美元股权结构:本公司持股60%经营范围: 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租赁咨询。

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项目截至2020年3月31日 (未经审计)截至2019年12月31日 (经审计)
4,140.604,124.71
130.98150.08
4,009.623,974.63
93.03351.42
36.83-6.12
34.98-10.06

7.中江金仓化工原料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中江县法定代表人:顾明聪注册资本:5200万元股权结构:本公司持股57%经营范围:生产销售盐卤、化工产品、提供运输、探矿、采矿服务。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项目

项目截至2020年3月31日 (未经审计)截至2019年12月31日 (经审计)
5,249.395,202.54
735.45742.03
4,513.944,460.51
704.263,186.23
42.58521.02
42.58521.02

8.广州市川金路物流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 广州市法定代表人:彭朗注册资本:2000万元股权结构:本公司持股90%经营范围:仓储。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项目截至2020年3月31日 (未经审计)截至2019年12月31日 (经审计)
1,628.981,634.43
1.562.46
1,627.421,631.97
031.71
-4.56-5.07
-4.56-5.07

(二)经查询,上述被担保人均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及抵押担保。

2、担保额度:公司拟为控股子公司、孙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间申请授信担保累计不超过85,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52.78%,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85.74%,在上述担保总额范围内,

各被担保方在办理金融机构授信中可能存在不确定性。因此,在总担保额度范围内,在遵照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则规定前提下可进行调剂使用。公司拟为控股子公司广州市川金路物流有限公司,按照大连商品交易所相关规定参与期货储存交割等相关业务承担连带责任担保。

3、其他说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担保要求其他股东按股权比例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由本公司及被担保的子公司与金融机构共同协商确定。

五、董事局意见

1.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孙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间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正常生产经营需要,有利于促进公司持续经营和稳定发展。

2.公司提供担保的子公司、孙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不存在逾期不能偿还贷款的风险,担保行为可控。

3.担保事项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决议合法有效。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1、截止2020年4月30日,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总额为21,470万元(不包括本次担保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13.33%,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1.66%。2020年度,公司拟为控股子公司、孙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间申请授信担保累计不超过85,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52.78%,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85.74%,在上述担保总额范围内,各被担保方在办理金融机构授信中可能存在不确定性。

2.公司不存在违规担保事项,也无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

七、其他事项

上述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待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股东大会授权董事局(董事局授权董事长或总裁)在上述担保事项及

担保额度内签署相关担保法律文本,授权期限自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特此公告

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二○二○年五月十二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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