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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珠集团:关于公司产品注射用艾普拉唑钠继续纳入医保目录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12-04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产品注射用艾普拉唑钠继续纳入医保目录的公告

2021年12月3日,国家医疗保障局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布了《国家医保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1年)〉的通知》(医保发〔2021〕50号,以下简称:《医保目录》),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重点产品注射用艾普拉唑钠通过谈判续约,继续纳入《医保目录》。现将相关信息公告如下:

一、药品基本情况

通用名:注射用艾普拉唑钠

商品名:壹丽安

医保支付标准:71元(10mg/支)

生产许可持有人:丽珠集团丽珠制药厂

被授权企业: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适应症:消化性溃疡出血。

药品医保支付标准有效期: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注射用艾普拉唑钠于2018年1月获批生产,于2019年11月通过谈判首次纳入2019年版《医保目录》,有关详情请见公司于2019年11月28日发布的《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产品纳入医保目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87)。

二、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注射用艾普拉唑钠本次参加国家医保续约谈判,一系列新的临床证据证明本品具有更显著的疗效、安全性和经济性,经多轮沟通,最终签约成功,且本次续谈结果取消了原报销范围中“禁食医嘱或吞咽困难”的限制,使得适用性更广,方便临床处方且患者获益更多。

公司未来将持续加强本品的市场拓展,不断提高医院覆盖及产品销量,减少医保支付价格调整对公司业绩稳健增长带来的影响。新版《医保目录》于2022年1月1日起正式执行,不会对公司本报告期的经营业绩构成重大影响,敬请投资者审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4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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