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修改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因政府规划阶段用地红线调整,公司于2012年经挂牌出让取得的位于重庆市九龙坡区大渡口组团K分区38-3/02、37-2/02、37-3/02宗地(原出让合同号为:“渝地(2013)合字(九区)第5号”,以下简称:“原合同”)需进行规划调整。原合同约定土地面积187450平方米,建筑总面积217355平方米。经调整该宗土地面积减少476平方米,建筑规模未发生变化。近期公司与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签订了《关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渝地(2013)合字(九区)第5号)的首次修改协议》(以下简称:“本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出让方: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受让方: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一、本合同项下宗地建设项目的开竣工时间调整为:在2019年11月30日之前开工,在2021年11月30日之前竣工。
二、受让人应在2020年6月30日前达到首批住房预售条件,并于该时点前申请首批住房预售许可。
三、原合同第四条宗地总面积部分修改为“宗地总面积186974平方米”。
四、原合同补充条款第十三条建筑总面积部分修改为“本合同项下宗地总建筑面积217355平方米,其中住宅计容建筑面积211430平方米,商业计容建筑面积5925平方米。”
五、本次修订协议不补缴地价款。
六、受让人未按约定时间开、竣工的,每逾期一天,按土地出让总价款的1‰承担违约金;未按期达到首批住房预售条件并申请首批住房预售许可的,每逾期一天,按土地出让总价款的1‰承担违约金。
特此公告
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