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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开发:关联交易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5-17

证券代码:000514 证券简称:渝开发 公告编号:2023-027债券代码:112931 债券简称:19渝债01

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2023年5月15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通过了《关于拟向重庆城投集团申请担保并支付担保费暨关联交易议案》,同意公司向重庆城投申请为公司不超过10.99亿元的公开市场融资(包括公司债3.79亿元、中期票据7.2亿元)提供全额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拟支付担保费不超过550万元。

目前重庆城投已同意为公司不超过10.99亿元的公开市场融资(包括公司债3.79亿元、中期票据7.2亿元)提供全额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但需以其超股比实际担保额度为基数、按年费率0.1%支付担保费作为保证担保生效条件。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上述事项生效。

由于重庆城投系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支付担保费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该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也不构成重组上市,无需经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名称:重庆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3)注册地址:重庆市渝中区中山三路128号

(4)主要办公地址:重庆市江北区东升门路63号江北嘴金融城2号楼T1栋

(5)法定代表人:李明

(6)注册资本:贰佰亿元整

(7)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000202814256L

(8)主营业务:城市建设投资

(9)主要股东:重庆市国有资产管理监督委员会(以下简称“重庆市国资委”)

重庆城投成立于1993年。由重庆市财政局出资、重庆市建设委员会共同发起组建,成立时名称为“重庆市城市建设投资公司”。2005年,重庆市国资委《关于办理市属企业国有资本出资人变更手续的通知》,公司出资人变更为重庆市国资委,成为重庆市国资委持有100%出资的下属企业。现已发展成为集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与运营、保障房建设、房地产开发、金融及投资等于一体的大型国有投资运营集团。截至2022年12月31日,重庆城投资产总额175,383,490,066.53元,负债总额54,421,068,190.27元,净资产总额120,962,421,876.26元,营业收入3,076,282,046.62元,净利润1,635,947,252.27元(经审计)。截至2023年3月31日,重庆城投资产总额177,642,604,602.02元,负债总额56,842,681,097.74元,净资产总额120,799,923,504.28元,营业收入1,604,932,140.19元,净利润319,380,528.20元(未经审计)。重庆城投持有本公司股份63.19%,系本公司控股股东,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通过公开信息查询,近三年国有控股股东提供担保收取融资(含公司债、中期票据、银行借款等)担保费率最低为0.1%。参照可询到的市场担保费率,将年担保费率拟设定为0.1%,按照重庆城投超股比实际担保额度执行,即担保费=担保金额*(1-重庆城投持股比例)*实际担保天数/365*0.1%。经测算,拟支付担保费不超过550万元。

四、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关联交易协议将在公司融资时签署,目前暂未签订。公司将在签署相关协议后及时披露进展公告。

五、关联交易目的和影响

重庆城投为公司公开市场融资提供担保有利于公司获得发行资格,降低公司发行成本,提升公司经营业绩和竞争力;有利于公司财务状况的稳定和未来可持续健康发展。

六、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2023年1月1日至披露日,公司与该关联人及其控制子公司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2710.34万元,本次拟发生金额不超过550万元,因此,累计发生金额不超过3260.34万元。

七、独立董事事前认可

1、公司事前提供了详实的资料,有助于我们作出理性科学的决策。

2、通过对公司提供的资料的审阅和了解,我们认为:该关联交易事项有利于公司获得发行资格,降低公司债、中期票据发行成本,提升公司经营业绩和竞争力;有利于渝开发公司财务状况的稳定和未来可持续健康发展。本次关联交易定价公允,有效地控制了公司融资成本,未损害公司中小投资者利益。

3、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公平、公正、公开,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没有对上市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没有发现有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和情况,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符合上市公司的业务发展需要。

基于以上判断,我们认可该项关联交易。

八、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1、本次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经论证分析,该事项有利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没有损害本公司利益。

2、表决程序合法,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3、关联交易定价公允,降低公司债、中期票据发行成本,有效地控制了公司融资成本,未损害公司中小投资者利益。

4、基于独立判断的原则,我们同意该项关联交易。

九、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书;

3、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4、关联交易概述表。

特此公告

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5月17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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