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国际医学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公 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西安国际医学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1年1月6日以书面方式发出召开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的通知,并于2021年1月8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会议认真审议和投票表决,通过了下述决议:
一、《关于更换2020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提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因近期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涉及证券监管调查事项,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更换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拟聘任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一年,审计费用由公司经营班子与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
本项提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1月9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变更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二、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事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决定2021年1月25日召开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特此公告。
西安国际医学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一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