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19年4月16日、2019年4月29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登了公司《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以及《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更正公告》。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将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表决相结合的方式,现发布本次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2.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于2019年4月14日召开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事宜。
3.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5月7日(星期二)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19年5月6日—2019年5月7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5月7日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5月6日15:00至2019年5月7日15:00的任意时间。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出席对象:
(1)截至2019年4月26日(星期五,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6.会议地点:江阴市滨江东路7号。7. 股东大会投票表决方式:
(1)现场投票:包括本人出席或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他人出席。(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应在本通知列明的有关时限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2018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2、审议《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审议《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审议《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2018年度报酬》;
6、审议《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7、审议关于2018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8、审议《聘请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19年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方法
凡现场参加会议的股东,本地股东请于2019年5月6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时持本人身份证(委托出席者需持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持股凭证、法人授权委托人和出席人身份证到本公司证券部办理登记。异地股东可于2019年5月6日前(含该日),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登记时间以抵达地时间为准。
四、其他
与会代表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联系地址:江苏省江阴市滨江东路7号
邮政编码:214434
联系电话:0510-86408558传 真:0510-86408558五、备查文件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4月28日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兹委托 (先生 女士)代为出席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委托时间: 年 月 日 有效期限:
委托人对审议事项的表决指示:
序号
序号 | 议案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1.00 | 2018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 |||
2.00 | 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
3.00 | 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
4.00 | 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
5.00 |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2018年度报酬 | |||
6.00 | 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
7.00 | 审议关于2018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 |||
8.00 | 审议聘请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19年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
附件二、
网络投票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518”,投票简称为“四环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
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9年5月7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采用互联网投票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5月6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9年5月7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