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长辞职的独立董事意见
作为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现对公司董事长孙国建先生的辞职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经核查,孙国建提出辞去公司董事长、董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及总经理职务,其辞职原因与实际情况一致。
二、孙国建的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三、孙国建的辞职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的规范运作,不会影响公司的经营和管理,也不会对公司发展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独立董事:
沈晓军 马丽英 廖述斌
2020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