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18 证券简称:四环生物 公告编号:临-2020-49号
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 四环生物 | 股票代码 | 000518 |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周扬 | |||
办公地址 | 江苏省江阴市滨江开发区滨江东路7号 | |||
电话 | 0510-86408558 | |||
电子信箱 | 0518shsw@163.com |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营业收入(元) | 236,569,960.74 | 173,982,059.53 | 35.9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6,296,576.38 | -9,373,965.09 | 167.1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 9,179,267.14 | -9,819,834.59 | 193.48%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64,607,780.69 | -3,168,184.61 | 2,139.27%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061 | -0.0091 | 167.03%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061 | -0.0091 | 167.03%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02% | -1.58% | 2.60%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 |
减 | |||
总资产(元) | 810,490,140.20 | 915,826,035.12 | -11.5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 619,825,005.08 | 613,528,428.70 | 1.03%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128,412 |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 | 0 |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或冻结情况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王洪明 | 境内自然人 | 14.00% | 144,138,394 | 0 | 质押 | 144,130,000 | |||
昆山市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国有法人 | 7.63% | 78,586,654 | 0 | |||||
郁琴芬 | 境内自然人 | 4.60% | 47,357,842 | 0 | 质押 | 46,770,000 | |||
赵龙 | 境内自然人 | 4.18% | 43,062,918 | 0 | 质押 | 40,000,000 | |||
徐瑞康 | 境内自然人 | 3.63% | 37,330,319 | 0 | 质押 | 33,460,000 | |||
广州盛景投资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2.92% | 30,100,000 | 0 | 质押 | 30,000,000 | |||
冻结 | 30,100,000 | ||||||||
陈建国 | 境内自然人 | 2.53% | 26,096,809 | 0 | 质押 | 23,000,000 | |||
张惠丰 | 境内自然人 | 1.91% | 19,630,564 | 0 | 质押 | 19,630,000 | |||
许稚 | 境内自然人 | 1.69% | 17,377,000 | 0 | |||||
陆红波 | 境内自然人 | 0.77% | 7,930,000 | 0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报告期内,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在全国范围内爆发,各地均采取了严格的防护政策,受限于物流运输、人员流动、医院就诊管控等影响,公司的主要医药品种白介素、EPO、G-CSF销售均受到了一定的影响。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3,657.00万元,同比增长35.97%;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29.66万元,同比增长167.17%。其中,医药产品收入12,480.89万元,同比下降10%。
报告期内,子公司广西洲际根据与广西壮族自治区国有六万林场(以下简称“六万林场”)签订的《林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和林木转让事宜的主体协议》,实现用材林销售收入10,547.00万元,同比大幅增长。
报告期内,公司结合当前医改形势及政策要求,以市场为导向不断完善营销体系,积极发挥自营优势并开拓主打产品市场,推动重点产品合作,匹配合适的代理商,拓展销售新渠道,强化学术推广,加强内部培训和绩效考核,提升销售人员业务水平;在生产方面,公司持续巩固生产质量管理体系,严格执行GMP管理规范,加强生产过程中的监控,推动安全生产工作顺利进行;在企业管理方面,继续加强内部控制,提升基础管理水平,不断完善办公信息化和智能化建设,全面优化和规范公司业务流程,提升公司整体运营管理效率。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2017年7月5日,财政部修订并发布了 《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以下 简称“新收入准则”),并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本集团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根据衔接规定,首次执行本准则的企业,应当根据首次执行本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本准则当年期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故新收入准则的实施,不影响本集团2019年度相关财务指标。本集团预计执行新收入准则不会对公司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对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本集团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3号》,根据解释的规定,不要求追溯调整。本集团预计《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3号》的实施不会对公司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对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郭煜
2020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