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中信信证证券券股股份份有有限限公公司司
关关于于中中兵兵红红箭箭股股份份有有限限公公司司
使使用用部部分分闲闲置置募募集集资资金金暂暂时时补补充充流流动动资资金金的的核核查查意意见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作为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原名“湖南江南红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中兵红箭”)2016年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财务顾问(主承销商),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要求,对中兵红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宜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及意见如下:
一、2016年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湖南江南红箭股份有限公司向豫西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3078号)核准,公司于2016年12月向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条件的八家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68,804,014元,募集资金总额2,047,592,689.82元,在扣除发行费用56,281,347.49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991,311,342.33元。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6年12月29日出具了《湖南江南红箭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民币普通(A股)168,804,014股后实收股本的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16]001241号)。
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其中:北方滨海募集资金将用于“特品研发条件及生产能力建设项目”和“汽车底盘结构部件生产项目”建设,可用募集资金498,601,657.68元。
为规范公司及北方滨海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北方滨海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公司、独立财务顾问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共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其中:北方红阳募集资金将用于“智能化弹药生产能力建设项目”和“智能化弹药研发条件建设项目”项目建设,可用募集资金291,433,794.29元。
为规范公司及北方红阳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北方红阳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公司、独立财务顾问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共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其中:红宇专汽募集资金将用于“郑州专汽智能化增资扩产项目”建设,可用募集资金95,308,033.56元。
为规范公司及红宇专汽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红宇专汽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公司、独立财务顾问中信证券、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共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二、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1、2016年重组配套募集的资金2018年度使用情况
2016年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总额 | 1,629,442,108.58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62,382,109.46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00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208,830,828.86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
承诺投资项目 | ||||||||||||
1、智能化弹药生产能力建设项目 | 225,704,115.98 | 225,704,115.98 | 1,946,928.40 | 10,166,196.30 | 4.50% | 2020年5月 | 否 | |||||
2、智能化弹药研发条件建设项目 | 65,729,678.31 | 65,729,678.31 | 3,765,945.20 | 3,929,759.00 | 5.98% | 2020年5月 | 否 | |||||
3、机加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 | 31,414,919.78 | 31,414,919.78 | 20,874,022.22 | 20,874,022.22 | 66.45% | 2019年5月 | 否 | |||||
4、系列化产品生产能力扩充建设项目 | 171,380,470.08 | 171,380,470.08 | 7,900,500.00 | 9,582,228.50 | 5.59% | 2020年5月 | 否 | |||||
5、郑州专汽智能化增资扩产项目 | 95,308,033.56 | 95,308,033.56 | 53,600.00 | 8,131,029.31 | 8.53% | 2020年12月 | 否 | |||||
6、特品研发条件及生产能力建设项目 | 317,845,042.31 | 317,845,042.31 | 49,232,187.44 | 66,351,035.47 | 20.88% | 2021年5月 | 否 |
7、汽车底盘结构部件生产项目 | 180,756,615.37 | 180,756,615.37 | 30,387,317.70 | 39,194,092.56 | 21.68% | 2020年5月 | 否 | |||||||
8、研发生产条件建设项目 | 301,583,229.92 | 301,583,229.92 | 23,447,321.50 | 24,227,690.50 | 8.03% | 2021年5月 | 否 | |||||||
9、飞机零部件及高端防爆器材生产能力建设项目 | 239,720,003.27 | 239,720,003.27 | 24,774,287.00 | 26,374,775.00 | 11.00% | 2021年5月 | 否 |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1,629,442,108.58 | 1,629,442,108.58 | 162,382,109.46 | 208,830,828.86 | ||||||||||
超募资金投向 | ||||||||||||||
归还银行贷款 | ||||||||||||||
补充流动资金 |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
合计 | 1,629,442,108.58 | 1,629,442,108.58 | 162,382,109.46 | 208,830,828.86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 无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无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2017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郑州专汽智能化增资扩产项目先期投入资金的议案》,并于2017年6月2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置换金额的议案》。公司已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先已投入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大华核字[2017]002913号鉴证报告,截至2017年12月31日,红宇专汽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人民币807.74万元,上述募集资金置换事项已完成。公司独立董事、公司监事会以及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均发表了认可意见。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2017年7月7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郑州红宇专用汽车有限责任公司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红宇专汽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7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截至2018年7月2日,红宇专汽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其募集资金专户。 2017年8月24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河南北方红阳机电有限公司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北方红阳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 |
过12个月。截至2018年8月6日,北方红阳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其募集资金专户。 2017年8月24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山东北方滨海机器有限公司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北方滨海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此期限内,北方滨海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金额共计人民币1亿元。截至2018年8月6日,北方滨海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其募集资金专户。 2018年4月18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吉林江机特种工业有限公司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江机特种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南阳北方向东工业有限公司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北方向东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不超过1亿元,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7月5日,因资金状况明显好转,北方向东撤销并终止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计划。 2018 年7月16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郑州红宇专用汽车有限责任公司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全红宇专汽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 2018年8月10日,公司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山东北方滨海机器有限公司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北方滨海使用总额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河南北方红阳机电有限公司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北方红阳使用总额不超过 2 亿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 |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无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无 |
三、北方滨海募集资金情况
1、北方滨海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使用和归还情况2017年8月24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山东北方滨海机器有限公司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北方滨海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此期限内,北方滨海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金额共计人民币1亿元。截至2018年8月6日,北方滨海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其募集资金专户。
2018年8月10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山东北方滨海机器有限公司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全资子公司山东北方滨海机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方滨海”)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19年7月11日,北方滨海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提前归还至其募集资金专户。
2、本次北方滨海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具体情况
(一)北方滨海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原因、金额及期限
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维护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北方滨海拟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按照人民银行同期流动资金贷款利率计算,在补流期间北方滨海预计节约财务费用约870万元。
(二)导致北方滨海流动资金不足的原因
北方滨海为军品生产总装企业,资金投入时间早、占用大、周期长,且军品货款结算相对滞后,导致其流动资金不足。
(三)北方滨海是否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和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措施本次北方滨海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的流动资金将用于与其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以及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等情形,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到期前,北方滨海将用生产经营资金及时、足额地归还相关资金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北方滨海承诺: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的流动资金仅在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中使用;不进行高风险投资或对外提供财务资助,补流到期前北方滨海将按时归还资金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若在补流期间募投项目实施有需要,北方滨海将及时归还募集资金,以确保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实施。
(四)北方滨海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审批情况
2019年7月22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山东北方滨海机器有限公司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独立董事、监事会及独立财务顾问均发表了同意意见。本议案不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全资子公司北方滨海使用总额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并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次北方滨海使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的规定。北方滨海此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履行了必要的程序,议案内容及表决情况符合相关制度的规定,符合募投项目实际建设的情况,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北方滨海
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全资子公司北方滨海使用总额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并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北方滨海使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的规定。北方滨海此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履行了必要的程序,议案内容及表决情况符合相关制度的规定,符合募投项目实际建设的情况,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董事会对该事项的审议及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同意本次北方滨海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意见》。
四、北方红阳募集资金情况
1、北方红阳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使用和归还情况
2017年8月24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河南北方红阳机电有限公司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北方红阳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18年8月6日,北方红阳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其募集资金专户。
2018年8月10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河南北方红阳机电有限公司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北方红阳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19年7月17日,北方红阳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其募集资金专户。
2、本次北方红阳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具体情况
(一)北方红阳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原因、金额及期限
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维护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北方红阳拟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按照人民银行同期流动资金贷款利率计算,在补流期间北方红阳预计可节约财务费用约870万元。
(二)导致北方红阳流动资金不足的原因
因北方红阳为大口径弹药总装单位,交货期大部分集中在每年第四季度,而军品货款结算期相对滞后,导致目前北方红阳流动资金周转比较紧张。
(三)北方红阳是否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和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措施
本次北方红阳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的流动资金将用于与其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以及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等情形,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到期前,北方红阳将用生产经营资金及时、足额地归还相关资金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北方红阳承诺: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的流动资金仅在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中使用;不进行高风险投资或对外提供财务资助,补流到期前北方红阳将按时归还资金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若在补流期间募投项目实施有需要,北
方红阳将及时归还募集资金,以确保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实施。
(四)北方红阳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审批情况
公司于2019年7月22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河南北方红阳机电有限公司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独立董事、监事会及独立财务顾问均发表了意见。本议案不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全资子公司北方红阳使用总额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并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次北方红阳使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的规定。北方红阳此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履行了必要的程序,议案内容及表决情况符合相关制度的规定,符合募投项目实际建设的情况,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北方红阳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全资子公司北方红阳使用总额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并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次北方红阳使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的规定。北方红阳此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履行了必要的程序,议案内容及表决情况符合相关制度的规定,符合募投项目实际建设的情况,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对该事项的审议及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同意本次北方红阳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意见》。
五、红宇专汽募集资金情况
1、红宇专汽以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情况
红宇专汽用于“郑州专汽智能化增资扩产项目”的先期投入资金为807.74万元,已于2017年6月28日置换完毕。
2、红宇专汽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使用和归还情况
2017年7月7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郑州红宇专用汽车有限责任公司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红宇专汽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7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截至2018年7月2日,红宇专汽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其募集资金专户。
2018年7月16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郑州红宇专用汽车有限责任公司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红宇专汽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截至2019年7月11日,红宇专汽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其募集资金专户。
3、本次红宇专汽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具体情况
(一)红宇专汽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原因、金额及期限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保证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维护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红宇专汽拟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4,600万元,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之内,到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按一年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测算,预计节约财务费用200余万元。
(二)导致红宇专汽流动资金不足的原因
随着专用汽车市场竞争程度的加剧、竞争层次的提升,客户风险意识增强,大量送车及上户服务,延长了货款收回期等原因,造成红宇专汽流动资金周转不足。
(三)红宇专汽是否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和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措施
本次红宇专汽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的流动资金将用于与其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以及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等情形,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到期前,红宇专汽将用生产经营资金及时、足额地归还相关资金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红宇专汽承诺: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的流动资金仅在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中使用;不进行高风险投资或对控股子公司以外提供财务资助,补流到期前红宇专汽将按时归还资金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若在补流期间募投项目实施有需要,红宇专汽将及时归还募集资金,以确保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实施。
(四)红宇专汽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审批情况
公司于2018年7月16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第六
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郑州红宇专用汽车有限责任公司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独立董事、监事会及独立财务顾问均发表了意见。本议案不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全资子公司红宇专汽使用总额不超过4,6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并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有利于提高红宇专汽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次红宇专汽使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的规定。红宇专汽此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履行了必要的程序,议案内容及表决情况符合相关制度的规定,符合募投项目实际建设的情况,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红宇专汽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全资子公司红宇专汽使用总额不超过4,6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并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有利于提高红宇专汽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次红宇专汽使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的规定。红宇专汽此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履行了必要的程序,议案内容及表决情况符合相关制度的规定,符合募投项目实际建
设的情况,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对该事项的审议及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同意本次红宇专汽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意见》。
六、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综上,独立财务顾问认为:中兵红箭全资子公司北方滨海、北方红阳、红宇专汽本次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短期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上述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使用时间未超过12个月,且已经上市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发表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规中关于深圳主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独立财务顾问对上市公司全资子公司北方滨海、北方红阳、红宇专汽本次使用部分闲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