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知已于2019年10月8日以邮件和口头通知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于2019年10月10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公司董事会成员9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人,分别为陈建华、魏军、李玉顺、扈乃祥、杨守杰、牛建伟、韩赤风、董敏、吴忠。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公司董事会审议并表决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变更的议案》
同意公司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变更的议案。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变更的公告》。
独立财务顾问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发表了同意意见,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议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19年10月29日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