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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兵红箭:关于公司诉讼有关事项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1-08

证券代码:000519 证券简称:中兵红箭 公告编号:2021-02关于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诉讼有关事项的公告

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2月10日披露了122名投资者以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为由向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长沙中院”)起诉公司及相关当事人并要求赔偿损失案件的一审判决情况,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诉讼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87)。

为维护公司的正当权益,在长沙中院一审判决书下达后,经与委托代理人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律师团队进行认真研究,公司及相关当事人于2019年12月20日向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湖南高院”)提起了上诉申请。详见2019年12月24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88)。

一、投资者诉讼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湖南高院的民事裁定书、民事调解协议

等,具体情况如下:

(一)湖南高院二审情况

1.民事裁定情况

1.1裁定情况

对不需要向投资者赔付的7个案件,驳回公司上诉请求。

1.2调解情况

公司及相关当事人作为上诉人,与2名被上诉人林洲、胡建勋自愿达成调解并签署民事调解协议[(2020)湘民终1475号、(2020)湘民终1478号],公司将在约定时间内以银行转账方式向林洲、胡建勋支付调解金计4.63万元。林洲、胡建勋承诺在履行完调解协议后,不会就本系列案件或与本系列案件有关的争议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包括但不限于诉讼、仲裁、索赔等)向公司及相关当事人主张任何权利或要求承担任何责任。

1.3撤诉裁定情况

公司对洪江涛、雷科伟等38人的案件向湖南高院提出撤诉申请,公司将按照长沙中院于2019年作出的一审判决情况[(2018)湘01民初6982号、(2019)湘01民初183号等4案、(2019)湘01民初691号等36案、(2019)湘01民初693号等73案、(2019)湘01民初3157号等8案]给予上述38名原告赔付。

目前公司收到湖南高院同意撤诉民事裁定书13份,合

计应赔付金额85.63万元。

2.湖南高院开庭情况

2020年12月18日,湖南高院就其余75宗案件进行了开庭审理,上述75宗案件原告诉请索赔金额共计1,117.34万元,截至目前,公司尚未收到湖南高院判决书。

(二)2020年度长沙中院开庭审理案件情况

2020年10月22日,长沙中院民二庭开庭审理公司所涉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40宗,原告诉请索赔金额666.70万元。

2020年11月9日至11日,长沙中院立案庭开庭审理公司所涉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425宗,原告诉请索赔金额4,802.04万元。

截至2020年11月,长沙中院共开庭审理所涉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465宗, 原告诉请索赔金额合计5,468.74万元。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尚未收到长沙中院关于上述465宗件案件的判决书。

二、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2020年度(含子公司)涉及到的小额诉讼、仲裁事项共计19宗,主要为买卖合同纠纷和劳动争议类案件,涉及金额1,103.43万元。

三、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前期公司根据长沙中院已做出一审判决的122宗案件情

况于2019年度计提预计负债992.43万元,公司将根据前述已取得湖南高院裁定情况对预计负债金额进行调整,不会对公司当期利润产生重大影响。

对于湖南高院已开庭审理的75宗案件和长沙中院已开庭审理的465宗案件,目前尚未产生具有法律效力的判决或裁定,公司将根据后续判决情况,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进行账务处理。由于一审法院做出的判决尚不是终审判决,未来当事人是否会提起上诉还存在不确定性,因此对公司当期利润的具体影响亦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相关案件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四、备查文件

1.民事裁定书

2.调解协议。

特此公告。

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月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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