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一、获取补助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获得政府补助的情况
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美菱股份”)于近日收到合肥市财政局划拨的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补助(第二批)人民币30,220,670.00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
78.17%。
(二)截至本报告披露日获得政府补助的情况
公司及其下属控股子公司于2019年6月12日至本公告披露日期间,共计收到政府补助37,844,753.97元(含上述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补助),其中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36,264,753.97元,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1,580,000.00元。具体补助情况如下:
序号 | 收到主体 | 发放主体 | 补助项目 | 补助金额(元) | 补助依据 | 补助类型(与收益相关/与资产相关) | 会计处理方法 | 是否具有可持续性 |
1 | 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家用电器研究部 | 中国家用电器研究院家电标准定制项目补助 | 574,000.00 | 《2017年工业业转型升级(中国制造2025)资金工作指南的通知》工信联规〔2017〕53号 | 与收益相关 | 其他收益 | 否 |
2 | 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 | 合肥市财政局 | 合肥市财政局企业岗位补助 | 761,830.00 | 《关于使用失业保险基金支付企业稳岗补贴有关问题的通知》皖人社发〔2017〕31号 | 与收益相关 | 其他收益 | 否 |
3 | 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 | 合肥市经开区财政国库支付中心 | 合肥市“三重一创”政策补助 | 500,000.00 | 《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合肥市支持“三重一创”建设若干政策的通知》合政〔2018〕30号 | 与收益相关 | 其他收益 | 否 |
4 | 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 | 合肥市财政局 | 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补助(第二批) | 30,220,670.00 | 《关于开展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9〕166号 | 与收益相关 | 其他收益 | 否 |
5 | 四川长虹空调有限公司 | 绵阳市财政局 | 2019年第一批工业发展资金 | 1,440,000.00 | 《绵阳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9年第一批工业发展资金的通知》绵财建〔2019〕19号 | 与收益相关 | 其他收益 | 否 |
6 | 四川虹美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绵阳市涪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 企业发展基金 | 1,500,000.00 | 《中国制造2025四川行动资金项目》川经信财资函〔2019〕120号/绵财建〔2019〕19号 | 与收益相关 | 其他收益 | 否 |
7 | 绵阳美菱制冷有限责任公司 | 四川省经信厅 | 生产线升级改造项目 | 1,580,000.00 | - | 与资产相关 | 递延收益 | 否 |
8 | 中山长虹电器有限公司 | 中山长虹电器有限公司所在地相关政府部门 | 其他相关政府补助2笔 | 45,500.00 | - | 与收益相关 | 营业外收入 | 否 |
9 | 美菱股份及部分下属子公司 | 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及子公司所在地相关政府部门等 | 其他相关政府补助9笔 | 1,222,753.97 | - | 与收益相关 | 其他收益 | 否 |
合计 | 37,844,753.97 | - | - | - | - |
以上各项政府补助均以现金方式补助,并已到账。
二、补助的类型及其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补助的类型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规定,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企业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
对于同时包含与资产相关部分和与收益相关部分的政府补助,应当区分不同部分分别进行会计处理;难以区分的,应该整体归类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二)补助的确认和计量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相关规定确认上述事项,并划分补助类型。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原则上均判定为与日常活动相关,在取得时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计入其他收益。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公司以后期间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其中与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在确认相关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其他收益;与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在确认相关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营业外收入。用于补偿公司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与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在取得时直接计入其他收益;与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在取得时直接计入营业外收入。
上述与资产相关的1,580,000.00元政府补助,先计入递延收益,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计入其他收益。
上述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中,与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45,500.00元,计入当期营业外收入;与日常活动有关的政府补助36,219,253.97元,计入当期其他收益。
(三)补助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和公司会计政策的规定,上述政府补助中36,264,753.97元计入2019年损益,其余1,580,000.00元暂挂递延收益,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计入其他收益。
(四)风险提示和其他说明
上述数据未经审计,政府补助具体的会计处理须以审计机构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八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