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 |
2019年度 |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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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证报告 | |
关于募集资金2019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1-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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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XYZH/2020CDA40022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对后附的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虹美菱公司)关于募集资金2019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以下简称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执行了鉴证工作。
长虹美菱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编制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这种责任包括设计、实施和维护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保证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以及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而导致的重大错报。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发表鉴证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工作,以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执行鉴证工作的过程中,我们实施了询问、检查、重新计算等我们认为必要的鉴证程序,选择的程序取决于我们的职业判断。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我们认为,长虹美菱公司上述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已经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长虹美菱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本鉴证报告仅供长虹美菱公司2019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未经本事务所书面同意,不得用于其他任何目的。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中国注册会计师:李夕甫 | |
中国注册会计师:夏翠琼 | ||
中国 北京 | 二○二〇年三月二十六日 |
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2019年度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本专项报告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2019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时间
经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及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等相关会议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长虹美菱股
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396号)核准,公司已成功向包括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长虹”)在内的七名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80,858,676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5.59元。根据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XYZH/2016CDA40272号《验资报告》,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569,999,998.84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含税)29,267,276.08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540,732,722.76元。
截至2016年9月17日,承销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已将上述认股款项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28,000,000元后余额1,541,999,998.84元划转至本公司指定的募集资金存储专户中,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银行名称 | 专用账户账号 | 存储金额(元) | 募集资金用途 |
1 | 农业银行合肥金寨路支行 | 12181001040028002 | 391,000,000.00 | 智能制造建设项目 |
2 | 交通银行合肥寿春支行 | 341304000018880007121 | 559,000,000.00 | 智能研发能力建设及智能家电技术新品开发项目 |
3 | 光大银行长江西路支行 | 76670188000416855 | 320,000,000.00 | 智慧生活项目 |
4 | 工商银行合肥长江东路支行(注) | 1302010238000000269 | 271,999,998.84 |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
合 计 | 1,541,999,998.84 |
注:存入工商银行合肥长江东路支行(账号1302010238000000269)的募集资金271,999,998.84元包括其他发行费用1,267,276.08元,扣除其他发行费用后该账户实际可用募集资金余额为270,732,722.76元。
(二) 募集资金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同意公司将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智能制造建设项目”的子项目“年新增60万台中大容积环保节能冰柜智能生产线建设项目”未使用的募集资金12,000万元变更投入“年产200万台洗衣机生产基地项目(二期)”;同意公司终止实施“智慧生活项目”并将该项目剩余的募集资金及理财利息等收益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同意公司变更“智能研发项目”中部分募集资金的使用投向。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同意公司将“智能研发项目”进行结项,并将该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及其以后结算的利息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实际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共计981,116,111.49元,同时累计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305,843,051.27元。其中,本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使用金额为269,602,252.84元(含银行手续费、工本费2,492.00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305,843,051.27元。另外,本报告期内募集资金专户收到银行存款利息为498,868.48元,收到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到期收益为27,895,946.61元。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373,202,440.79元(含由募集资金存款产生的累计利息收益7,725,012.59元,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到期收益80,711,875.92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效益,切实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公司依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于2015年12月全面修订了《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使用管理、投向变更以及管理与监督等方面进行了详细严格的规定。该制度已经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本报告期内,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按照《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中的相关规定,严格履行了申请和审批手续,提高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效益,切实保护了投资者的利益。
(二) 三方监管协议的签订、履行情况
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2019年度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本专项报告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根据《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本公司从2016年9月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于2016年10月12日和保荐机构申万宏源分别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金寨路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行营业部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其中,由于本次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智慧生活项目”由公司子公司长美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美科技”)实施,故智慧生活项目募集资金存储专户由公司和长美科技与申万宏源、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共同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同日,本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了协议的主要内容。报告期内,公司在募集资金的使用过程中严格按照《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履行职责,不存在不履行义务的情形。
(三)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实际已使用金额为981,116,111.49元,募集资金存储专户余额为373,202,440.79元(其中含存款利息收入7,725,012.59元及银行理财产品到期收益80,711,875.92元)。另外,报告期末,公司以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均已到期。具体存储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存放明细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 资金用途 | 银行账号 | 余额 | |||
募集资金 | 利息收入 | 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收益 | 合计 | |||
农业银行合肥金寨路支行 | 智能制造建设项目 | 12181001040028002 | 108,075,560.00 | 3,053,020.73 | 35,730,920.38 | 146,859,501.11 |
其中:智能制造(合肥)项目 | 22,260,022.92 | 3,049,772.10 | 33,535,365.21 | 58,845,160.23 | ||
年产200万台洗衣机生产基地项目(二期) | 85,815,537.08 | 3,248.63 | 2,195,555.17 | 88,014,340.88 | ||
交通银行合肥寿春支行 | 智能研发能力建设及智能家电技术新品开发项目 | 341304000018880007121 | 176,689,992.28 | 4,671,991.86 | 44,980,955.54 | 226,342,939.68 |
光大银行长江西路支行 | 智慧生活项目 | 76670188000416855 | 0.00 | 0.00 | 0.00 | 0.00 |
工商银行合肥长江东路支行 |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 1302010238000000269 | 0.00 | 0.00 | 0.00 | 0.00 |
合计 | 284,765,552.28 | 7,725,012.59 | 80,711,875.92 | 373,202,440.79 |
注:1.根据公司募集资金后期各项目的使用计划,公司已于2016年11月18日将“补充流动资金项目”账户的剩余资金及利息全额272,147,339.85元提取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和支付其他发行费用,并在资金提取完成后将“补充流动资金项目”账户予以了注销。
2.根据公司股东大会决议通过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公司已分别于2019年7月26日、8月19日、10月11日将“智慧生活项目”账户的剩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收入合计305,843,051.27元提取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提取后,该募集资金专户剩余资金为0.00元,已将该账户注销。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154,073.272276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26,960.225284 | |||||||
本年度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47,246.035127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98,111.611149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47,246.035127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30.66%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承诺投资项目 | ||||||||||
1.智能制造建设项目 | 部分变更 | 39,100.00 | 39,100.00 | 15,986.723636 | 28,292.444000 | 72.36 | -- | -- | 不适用 | 否 |
其中:1.1智能制造(合肥)项目 | 未变更 | 27,100.00 | 27,100.00 | 12,568.277344 | 24,873.997708 | 91.79 | 2021年12月底 | -- | 不适用 | 否 |
1.2年产200万台洗衣机生产基地项目(二期) | 已完成变更 | 12,000.00 | 12,000.00 | 3,418.446292 | 3,418.446292 | 28.49 | 2020年6月 | -- | 不适用 | 否 |
2.智能研发能力建设及智能家电技术新品开发项目 | 部分变更,同时已完成结项审批程序。 | 55,900.00 | 48,188.658476 | 10,973.461648 | 38,231.000772 | 79.34 | 2019年底该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 -- | 不适用 | 否 |
3.智慧生活项目 | 已完成变更 | 32,000.00 | 4,500.16 | 0.0400 | 4,500.16 | 100.00 | -- | -- | 不适 | 是 |
募集资金总额 | 154,073.272276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26,960.225284 | ||||||||
本年度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47,246.035127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98,111.611149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47,246.035127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30.66%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
用 | |||||||||||
4.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 未变更 | 27,073.272276 | 27,073.272276 | 0.00 | 27,088.006377 | 100.05 | -- | -- | 不适用 | 否 |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 | 154,073.272276 | 118,862.090752 | 26,960.225284 | 98,111.611149 | 86.14 | |||||
超募资金投向 | 无超募资金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详见说明1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详见说明1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详见说明1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详见说明2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不适用 |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详见说明1 |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详见说明3 |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
说明1:
1.“智能制造建设项目”:
(1)“智能制造(合肥)项目”原规划建设期3年,为规范使用募集资金,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通过,同意公司将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2021年12月底。目前,该项目正在持续推进中。
(2)“年新增60万台中大容积环保节能冰柜智能生产线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冰柜智能建设项目”)原规划建设期1年,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以及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通过,同意公司将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2021年12月底。但是,由于该项目建设地点被临时占用、市场环境变化带来冰柜需求存在较大不确定性等,导致该项目一直未实施。
期间,公司通过智能化升级改造优化了冰柜产能的布局,提高了冰柜产能和效率,冰柜产能已能够满足市场需求。因该项目一直未实施,且项目实施的可行性发生较大变化,若公司继续实施“冰柜智能建设项目”,无法达到原定预期经济效益目标,同时将面临市场和投资风险。因此,为进一步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同意公司将“年新增60万台中大容积环保节能冰柜智能生产线建设项目”未使用的募集资金12,000万元变更投入“年产200万台洗衣机生产基地项目(二期)”。
报告期末,“年产200万台洗衣机生产基地项目(二期)”推进顺利,在基础建设方面,室内消防系统和建筑改造施工完毕,室外钢结构施工完毕,厂房设备基础、钢平台、除注塑机外二次配管施工完毕;在设备方面,滚筒总装线完成主体安装工作,开始试运行并进行第三批样机试制,箱体铆接线程序调试完成,注塑机及配套设备待供应商交付完毕后即可安装调试,喷漆线正在进行环评工作。
2.“智能研发能力建设及智能家电技术新品开发项目”
(1)“智能研发能力建设及智能家电技术新品开发项目”(以下简称“智能研发项目”)原规划建设期3年,为规范使用募集资金,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决议通过,同意公司将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2021年12月底。
(2)为加速公司“智能研发项目”的实施和落地,保证智能研发技术的独立性,缩短智能产品开发周期,提高公司研发能力,减少资源的重复投入,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同意公司变更“智能研发项目”中部分募集资金的使用投向,用于向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及其子公司购买智能化的基础设施平台建设、软件研发平台等研发资产。本次关联交易的定价以标的资产截至2019年9月30日的评估价值为准,确定交易价格为4,661.73万元。
(3)鉴于“智能研发项目”建设已完成,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减少公司财务费用支出,改善公司流动资金状况,确保股东利益,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同意公司将“智能研发项目”进行结项,并将该项目截至2019年11月30日的节余募集资金125,084,220.44元(包括理财、存款的利息收益47,970,805.20元)及其以后结算的利息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扣除预留合同尾款和质保金后的实际余额为准。同时,将待支付合同尾款及质保金等合计114,368,326.60元继续保留在募集资金账户,并按合同约定支付。
(4)公司于2020年1月15日将“智能研发项目”账户中扣除预留合同尾款和质保金后的剩余募集资金和理财、利息收入合计126,766,362.64元提取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提取后,该募集资金专户剩余资金为99,576,577.04元,继续用于支付合同尾款和质保金。
3.“智慧生活项目”
长美科技作为公司“智慧生活项目”的实施主体,作为公司利用自身制冷设备制造优势,寻找企业发展新路径的重要探索,但由于资产负担重、周转率低、运营维护及物业成本高,已出现持续亏损。经公司审慎研究后认为,原预计的智慧生活项目商业模式已不具备竞争力,若公司继续实施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计很难达到预期的投资收益,甚至可能产生更大的亏损。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避免进一步的投资损失,聚焦主业,继续推动主要产品向智能化、高端化转型升级,维护股东利益,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同意公司终止实施“智慧生活项目”并将该项目剩余的募集资金及理财利息等收益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已在报告期内将该账户的剩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收入合计305,843,051.27元提取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提取后,该募集资金专户剩余资金为0元,已将该账户注销。
同时,公司将项目实施主体长美科技公司予以清算注销,目前尚在推进清算注销相关工作。
4.截至期末,“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投入进度超过100%,主要是由于使用的募集资金中含募集资金存款利息的原因。
说明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截至2016年10月31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金额为人民币63,984,738.91元,置换人民币63,984,738.91元。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情况作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合肥美菱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鉴证报告》(XYZH/2016CD40285)(以下简称“《鉴证报告》”)。本次置换相关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 投资总额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金额 | 截至2016年10月31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金额 | 置换金额 |
智能制造建设项目 | 39,870.65 | 39,100.00 | 2,545.41 | 2,545.41 |
智能研发能力建设及智能家电技术新产品开发项目 | 55,900.00 | 55,900.00 | 2,053.06 | 2,053.06 |
智慧生活项目 | 32,076.00 | 32,000.00 | 1,800.00 | 1,800.00 |
总计 | 127,846.65 | 127,000.00 | 6,398.47 | 6,398.47 |
本次置换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申万宏源出具了无异议核查意见。说明3: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公司尚未使用完毕的募集资金将继续按照募投项目实施计划完成相应的投资。同时,根据募投项目计划,2020年初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决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同意公司利用最高不超过19,9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该额度可以滚动使用)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剩余资金则存放于指定的募集资金专户中。截至目前,本公司募集资金项目用途未发生变化。
(二)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理财产品投资的说明
1.根据公司分别于2018年11月6日、11月27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的《关于公司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议案》,根据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同意公司利用最高不超过94,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该额度可以滚动使用)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授权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同时,公司独立董事已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
司保荐机构申万宏源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报告期内,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银行 | 金额 (万元) | 开始日期 | 到期日期 | 收益率(%) | 备注 |
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 | 48,000 | 2018.12.21 | 2019.06.10 | 4.20 | 已到期 |
26,000 | 2019.06.20 | 2019.12.18 | 3.85 | 已到期 | |
20,000 | 2019.06.20 | 2019.07.22 | 3.55 | 已到期 | |
12,000 | 2019.09.23 | 2019.12.23 | 3.95 | 已到期 | |
5,000 | 2019.09.26 | 2019.12.23 | 3.95 | 已到期 |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 | 23,000 | 2018.12.26 | 2019.01.30 | 3.95 | 已到期 |
10,000 | 2019.01.30 | 2019.05.02 | 4.20 | 已到期 | |
5,000 | 2019.07.18 | 2019.09.24 | 3.80 | 已到期 | |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 | 10,000 | 2018.12.27 | 2019.01.28 | 3.90 | 已到期 |
10,000 | 2019.01.30 | 2019.05.02 | 4.25 | 已到期 |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绵阳分行 | 10,000 | 2018.12.28 | 2019.01.28 | 3.75 | 已到期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行 | 22,400 | 2019.02.01 | 2019.05.02 | 4.25 | 已到期 |
17,000 | 2019.05.17 | 2019.07.16 | 4.10 | 已到期 |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 | 20,000 | 2019.05.17 | 2019.08.19 | 3.80 | 已到期 |
8,700 | 2019.08.23 | 2019.11.25 | 3.80 | 已到期 | |
合肥科技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怀宁路支行 | 5,000 | 2019.07.17 | 2019.09.17 | 3.80 | 已到期 |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 | 7,000 | 2019.07.19 | 2019.09.19 | 3.90 | 已到期 |
前述事项公司已于2018年11月9日、11月28日、12月21日、12月28日、12月29日、2019年2月1日、5月17日、5月18日、6月20日、7月19日、8月24日、9月21日、9月26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香港商报》及巨潮资讯网上以公告形式(2018-061号、2018-062号、2018-066号、2018-069号、2018-078号、2018-080号、2018-081号、2019-009号、2019-033号、2019-034号、2019-038号、2019-046号、2019-054号、2019-065号、2019-066号公告)进行了披露。
2.根据公司分别于2020年1月20日、2月1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的《关于公司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议案》,根据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同意公司利用最高不超过19,9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该额度可以滚动使用)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授权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同时,公司独立董事已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申万宏源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变更后的项目 | 对应的原承诺项目 | 变更后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 | 本报告期实际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实际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 (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报告期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年产200万台洗衣机生产基地项目(二期) | 冰柜智能建设项目 | 12,000 | 3,418.446292 | 3,418.446292 | 28.49 | 2020年06月 | -- | -- | 否 |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智慧生活项目 | 30,584.305127 | 30,584.305127 | 30,584.305127 | 100 | -- | -- | 是 | 否 |
购买智能研发项目的部分资产 | 自建智能研发项目的部分资产 | 4,661.73 | 0.00 | 0.00 | 0.00 | -- | -- | 是 | 否 |
智能研发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建设智能研发项目(已建设完成) | 12,676.636264 | 0.00 | 0.00 | 0.00 | 已于2020年01月15日提取 | -- | 是 | 否 |
合计 | 59,922.671391 | 34,002.751419 | 34,002.751419 | ||||||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项目) | 1.公司通过智能化升级改造优化了现有冰柜产线和产能的布局,提高了冰柜产能和效率,现有冰柜产能已能够满足市场需求。因“冰柜智能建设项目”一直未实施,且项目实施的可行性发生较大变化,若公司继续实施“冰柜智能建设项目”,无法达到原定预期经济效益目标,同时将面临较大的市场和投资风险。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同意公司将“冰柜智能建设项目”未使用的募集资金12,000万元变更投入“年产200万台洗衣机生产基地项目(二期)”。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于2019年7月9日、7月26日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19-040号、2019-041号、2019-042号、2019-047号公告)。 2.长美科技作为公司“智慧生活项目”的实施主体,是公司利用自身制冷设备制造优势、寻找企业发展新路径的重要探索,但由于该项目资产负担重、周转率低、运营维护及物业成本高,已出现持续亏损。经公司审慎研究后认为,原预计的智慧生活项目商业模式已不具备竞争力,若公 |
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2019年度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本专项报告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变更后的项目 | 对应的原承诺项目 | 变更后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 | 本报告期实际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实际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 (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报告期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司继续实施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计很难达到预期的投资收益,甚至可能产生更大的亏损。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同意公司终止实施“智慧生活项目”并将该项目剩余的募集资金及理财利息等收益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于2019年7月9日、7月26日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19-040号、2019-041号、2019-043号、2019-047号公告)。 3.为加速公司“智能研发项目”的实施和落地,保证智能研发技术的独立性,缩短智能产品开发周期,提高公司研发能力,减少资源的重复投入,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同意公司变更智能研发能力建设及智能家电技术新品开发项目(以下简称“智能研发项目”)中部分募集资金的使用投向,用于向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购买智能化的基础设施平台建设、软件研发平台等研发资产。本次关联交易的定价以标的资产截至2019年9月30日的评估价值为准,确定交易价格为4,661.73万元。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于2019年10月30日、12月28日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19-077号、2019-078号、2019-079号、2019-087号公告)。 4.鉴于“智能研发项目”建设已完成,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同意公司将“智能研发项目”进行结项,并将该项目截至2019年11月30日的节余募集资金125,084,220.44元(包括理财、存款的利息收益47,970,805.20元)及其以后结算的利息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扣除预留合同尾款和质保金后的实际余额为准。同时,将待支付合同尾款及质保金等合计114,368,326.60元继续保留在募集资金账户,并按合同约定支付。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于2019年12月26日、2020年1月11日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19-088号、2019-089号、2019-091号、2020-002号公告)。 公司已于2020年1月15日将“智能研发项目”账户中扣除预留合同尾款和质保金后的剩余募集资金和理财、利息收入合计126,766,362.64元提取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提取后,该募集资金专户剩余资金为99,576,577.04元,继续用于支付合同尾款和质保金。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不适用 |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无 |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经建立健全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确保该制度有效实施。涉及募集资金存放、使用及管理的情况公司已经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披露,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〇年三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