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对外捐赠的公告
2022年8月16日,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外捐赠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对外捐赠情况概述
为积极履行企业社会责任,助力当地乡村振兴战略工作,董事会同意公司向安徽省六安市霍邱县宋店镇人民政府捐款人民币15万元,用于霍邱县宋店镇南北四村集体产业发展项目,以增加就业岗位,壮大集体经济。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本公司《公司章程》《授权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本次对外捐赠事项在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对外捐赠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外捐赠事项是公司积极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脱贫攻坚工作精神,切实履行社会责任的表现,可以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发展,符合公司积极承担社会责任的理念,有利于提升公司社会形象。本次对外捐赠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本次对外捐赠对公司当期和未来生产经营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亦不会对投资者利益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三、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根据有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对外捐赠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本次对外捐赠事项系公司积极履行上市公司社会责任,助力当地乡村振兴战略工作而开展的,有利于提升公司的社会形象;本次对外捐赠事项的内部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公司授权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捐赠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向安徽省六安市霍邱县宋店镇人民政府捐款人民币15万元。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3.深交所要求的其它文件。
特此公告
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八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