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涉及仲裁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仲裁的基本情况
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7月1日收到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贸仲委”)下达的《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裁决书》【(2020)中国贸仲京裁字第0731号】。贸仲委就兴发香港进出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发香港”)申请仲裁一案作出裁决。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7月2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网址: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5)。
二、本次仲裁的进展情况
目前,公司正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一是申请不予执行仲裁裁决,二是申请撤销仲裁裁决,但若兴发香港为达到执行仲裁裁决的目的而向法院提供相应财产担保的,法院可以依其申请采取保全措施。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申请撤销仲裁期间并不影响仲裁裁决的执行,如果已经执行的,依据法院作出的裁决进行处理,撤销裁决的,可以进行执行回转。
三、本次仲裁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经初步测算,本次仲裁结果将会减少公司本期净利润约7,100.38万元人民币,具体数据以公司审计机构的审计结果为准。
本次仲裁结果对公司生产经营不构成重大影响。
四、公司对于本次仲裁的应对措施
由于本次案件涉嫌涉及刑事案件,公司将会采取法律手段维护本公司合法权益。对于本次案件对本公司造成的不良影响,公司保留追究相关主体法律责任的权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裁决书》【(2020)中国贸仲京裁字第0731号】。
特此公告。
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二〇二〇年七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