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于2020年10月19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召开第十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的通知,并于2020年10月29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了会议。监事应到3人,实到3人,占应到人数的100%。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卫红主持,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投票表决的人数超过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表决有效。经会议讨论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但因:截止目前,公安机关、监察机关等有关部门对贸易业务涉及的存货、应收预付等债权债务相关事项、公司相关人员涉嫌刑事犯罪的有关侦查工作尚在进行中,公司聘请的中介机构对相关情况也在核查过程中。由于相关事项涉及金额较大,截止本报告披露日核查工作尚未完成,公司尚无法判断相关事项对财务报告的影响,如本公司由此对前期会计差错进行更正,对前期报表进行重述,则本季度报告有关数据可能进行相应调整。请投资者特别关注。
2.审议通过公司《关于2020年第三季度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遵循了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和公司资产实际情况,董事会就该事项的决策
程序合法,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监事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特此公告。
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监 事 会二〇二〇年十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