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23 证券简称:广州浪奇 公告编号:2020-083
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第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0月29日召开了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第三季度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为真实反映公司截至2020年9月30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各类资产进行全面检查和减值测试,对公司截至2020年7-9月合并会计报表范围内有关资产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具体内容如下:
1、经过公司及公司子公司对2020年7-9月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范围包括应收款项、其他应收款、存货等进行全面清查和资产减值测试后,2020年7-9月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1,209,040,642.07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项目 | 2020年6月30日余额 | 本期计提 | 本期减少 | 2020年9月30日余额 |
坏账准备-应收账款 | 64,209,195.90 | 341,946,287.45 | 0.00 | 406,155,483.35 |
坏账准备-其他应收款 | 7,312,944.98 | 265,636.48 | 0.00 | 7,578,581.46 |
存货跌价准备 | 12,191,459.62 | 11,014.11 | 129,495.79 | 12,072,977.94 |
其他流动资产-减值准备 | 0.00 | 866,817,704.03 | 0.00 | 866,817,704.03 |
合计 | 83,713,600.50 | 1,209,040,642.07 | 129,495.79 | 1,292,624,746.78 |
(1)其中,公司在对化工品贸易业务存货进行盘点核查过程中,发现部分存货存在真实性存疑的风险。鉴于公司目前掌握证据表明贸易业务第三方仓库部分存货存在账实不符的情形,且该事项后续由责任人赔偿的金额和可能性暂无法预估,基于审慎性原则,公司对相关第三方仓库相关存货金额转入待处理财产损益,并全额计提减值准备。公司已在第三季度对相关其他流动资产账面金额计提减值损失合计866,817,704.03元。具体情况如下:
仓库 | 金额(元) |
瑞丽仓 | 453,050,720.94 |
辉丰仓 | 119,315,806.58 |
四川仓库2 | 78,384,985.47 |
广东仓库2 | 65,817,585.94 |
四川仓库1 | 55,221,383.50 |
广东仓库3 | 38,704,258.10 |
其他账实不符已发出商品小计 | 56,322,963.50 |
合计 | 866,817,704.03 |
注:由于公司相关人员涉嫌刑事犯罪,公安机关正在对相关事实开展侦查工作,为保证刑事侦查工作的顺利开展,减少公司损失,在案件侦查期间对存货仓库名称地址等敏感信息暂不予公开,公司将根据公安机关相关侦查工作进展及时进行补充披露。
(2)根据公司目前管理层已掌握的资料和信息,公司前期贸易业务存在一定风险尚待核实。公司目前已对部分客户采取诉讼方式进行追偿,同时根据对相关客户偿付能力的评估,基于审慎性原则,公司于三季度对江苏中冶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冶公司”)、江苏保华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华公司”)、广州市亚太华桑贸易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太华桑”)三家客户对应应收账款单项计提坏账准备,单项计提金额合计为262,617,284.96元。
①中冶公司、保华公司使用公司开出商业承兑汇票进行质押贷款,但无力偿还相应款项,同时,本公司对中冶公司、保华公司存在应收账款,公司于2020年9月17日收到江苏省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下发的《执行通知书》,债权人已
向江苏省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证明中冶公司、保华公司的还款能力不足,因此公司于第三季度对中冶公司、保华公司账面应收账款单项计提了坏账准备116,732,176.50元;
②本报告期内,公司向中国广州仲裁委员会提交关于公司与广州市亚太华桑贸易发展有限公司、陈松彬、陈梅君关于买卖合同纠纷的仲裁申请已获中国广州仲裁委员会受理。同时,公司已向法院提出财产保全申请,目前通过律师了解到法院已完成被申请人部分主要资产冻结。结合对该客户目前的运营情况和偿债能力的评估,基于审慎性原则,公司对亚太华桑应收账款单项计提坏账准备145,885,108.46元。
2、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占2019年度、2020年1-9月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的比例如下:
资产名称 | 年初至9月末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金额(元) | 占2019年度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所 有者的净利润的比例 | 占2020年1-9月归属于母公司所 有者的净利润的比例 |
应收账款 | 355,654,715.77 | 579.66% | -30.40% |
其他应收款 | 332,961.99 | 0.54% | -0.03% |
存货 | 1,790,963.78 | 2.92% | -0.15% |
其他流动资产 | 866,817,704.03 | 1412.77% | -74.09% |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主要为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存货及其他流动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金额为人民币1,209,040,642.07元,计入当期损益,将减少公司2020年7-9月归属于上市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196,546,442.69元,并相应减少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期末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1,196,546,442.69元,对公司报告期的经营现金流没有影响。
截止目前,公安机关、监察机关对相关事宜的有关侦查工作尚在进行中,公司聘请的中介机构对相关情况也在核查过程中,由于相关事项涉及金额较大,截止本报告披露日核查工作尚未完成。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未经审计,最终影响金额需有待公安机关、监察机关侦查结果确认,并以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
确认金额为准。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履行的审批程序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相关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本次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合计1,209,040,642.07元,未经审计。
四、董事会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结合公司资产及实际经营情况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公允地反映公司报告期末的资产状况。
五、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符合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能够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监事会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遵循了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和公司资产实际情况,董事会就该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监事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特此公告。
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〇年十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