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邢益强先生、谢岷先生和李志坚先生对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的相关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关于2020年第三季度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符合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能够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一致同意关于2020年第三季度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
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邢益强、谢岷、李志坚
二〇二〇年十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