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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1-12-25

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广州总部天河区车陂地块交储补偿款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管理人账户收到了广州市土地开发中心(以下简称“广州土发中心”)支付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广州浪奇”)的收储补偿款207,876,334.67元。根据公司与广州土发中心签订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储补偿协议(广州国际金融城东区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公司地块)》(以下简称“《收储协议》”)中的相关约定,除已扣减暂估的管线迁移费用、土壤污染调查评估和治理修复费用合计239,522,420.00元未支付外,公司已收齐广州土发中心应支付的收储补偿款及奖励金,对于前述暂扣款项,广州土发中心将按实结算,最终剩余金额存在不确定性。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土地交储的基本情况

2019年12月10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广州总部天河区车陂地块交储的议案》,同意公司与广州土发中心签署《收储协议》,按评估报告为依据确定的补偿金额21.56亿元,依法交储总面积为119,761.21平方米的土地,如在签署《收储协议》12个月内按要求交付土地,公司将另外获得

4.31亿元作为奖励。

2019年12月27日,公司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广州总部天河区车陂地块交储的议案》,并于同日与广州土发中心正式签署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9年12月11日、12月28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公司分别于2019年12月30日、2020年1月16日、2月14日、8月12日、9月24日、12月2日收到广州土发中心支付的土地补偿款11,800.00万元、21,300.00万元、10,029.60万元、43,129.60万元、43,129.60万元、64,039.04万元,已收到广州土发中心支付的首期、二期、三期、部分第四期土地补偿款及奖励金合计

1,934,278,577.30元。2020年10月29日公司取得广州土发中心《土地移交确认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9年12月31日、2020年1月17日、2月15日、8月13日、9月25日、11月14日、12月4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网址: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2020年12月17日,公司收到广州土发中心发出的《广州市土地开发中心关于浪奇公司车陂地块收储补偿款支付情况的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0年12月19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网址: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2021年1月11日,公司收到广州土发中心发出的《广州市土地开发中心关于浪奇公司车陂地块收储补偿款支付情况的函》,广州土发中心根据相关法院要求已向相关法院划拨补偿款共计206,092,953.42元。由于广州土发中心陆续收到多家法院送达的《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冻结广州浪奇补偿款合计为448,793,904.07元,故广州市土地开发中心暂未支付前述尚未支付的款项207,876,334.67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1月13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网址: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二、本次进展情况

近日,管理人账户收到了广州土发中心支付的收储补偿款207,876,334.67元,后续管理人将陆续划转至公司账户。根据公司与广州土发中心签订的《收储协议》中的相关约定,除已扣减暂估的管线迁移费用、土壤污染调查评估和治理修复费用合计239,522,420.00元未支付外,公司已收齐广州土发中心应支付的收储补偿款及奖励金,对于前述暂扣款项,广州土发中心将按实结算,最终剩余金额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对收到的收储补偿款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具体会计处理及相关财务数据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三、备查文件

收款凭证。

特此公告。

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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