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公司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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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广州浪奇”)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增加公司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注册资本变更情况
根据《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公司将通过资本公积转增股份形式调整出资人权益,转增股份用于引入重整投资人和清偿普通债权。具体方案为:以公司原总股本627,533,125股为基数,按每10股转约15.69股的比例实施资本公积转增984,887,009股股份,转增后总股本将增加至1,612,420,134股。2021年12月8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权登记,相关转增股本已于2021年12月9日上市。2021年12月23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确认《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并终结广州浪奇破产重整程序。因此,公司总股本由627,533,125股变更为1,612,420,134股,公司注册资本由627,533,125元增加至1,612,420,134元。
二、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内容
公司拟将《公司章程》中有关注册资本及股本信息作相应修改。具体如下:
原章程条款 | 修订后章程条款 |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27,533,125元。 |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612,420,134元。 |
第二十条 公司股份总数现为627,533,125股,均为普通股。 | 第二十条 公司股份总数现为1,612,420,134股,均为普通股。 |
除上述条款外,公司章程的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该议案须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授权董事会办理有关工商变更事宜。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特此公告。
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二〇二二年一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