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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浪奇:关于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承诺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8-24

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广州浪奇”)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2年5月24日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现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21772号)的要求,将本次非公开发行需披露的相关承诺公告如下:

一、广州轻工工贸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轻工集团”)关于认购非公开发行股票资金来源的承诺

轻工集团出具《关于认购非公开发行股票资金来源的承诺函》,承诺:

“1、本公司承诺,本公司用于认购广州浪奇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为本公司的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认购资金来源合法合规,不存在对外募集、代持、结构化安排的情形:不存在直接或间接使用广州浪奇及其关联方(本公司、本公司控股股东控制的除广州浪奇及其子公司以外的其他企业除外)的资金用于本次认购的情形:不存在广州浪奇直接或通过其利益相关方(本公司、本公司控股股东控制的除广州浪奇及其子公司以外的其他企业除外)向本公司提供财务资助、补偿、承诺收益或其他协议安排的情形:不存在分级收益等结构化安排,亦未采用杠杆或其他结构化的方式进行融资。

2、若违反上述承诺,由此给上市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承诺将向上市公司或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3、本公司系自愿作出上述承诺,并愿意接受本承诺函的约束,依法承担法

律责任。”

二、公司控股股东轻工集团关于不减持公司股份的承诺

轻工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广州华糖商务发展有限公司、广州东润发环境资源有限公司出具《关于不减持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承诺》,承诺:

“1、本公司及本公司一致行动人承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2022年4月29日)前六个月内,本公司及本公司一致行动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减持本公司持有的广州浪奇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的情形。

2、本公司及本公司一致行动人承诺,本公司及本公司一致行动人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2022年4月29日)至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六个月内,将不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减持本公司持有的广州浪奇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

3、若违反上述承诺,由此给上市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及本公司一致行动人承诺将向上市公司或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4、本公司及本公司一致行动人系自愿作出上述承诺,并愿意接受本承诺函的约束,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二〇二二年八月二十四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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