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岭南控股:董事会十届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1-15

广州岭南集团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十届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广州岭南集团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十届十九次会议于2022年1月1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2年1月11日以电话、电子邮件或书面送达等方式发出,本次董事会应出席会议董事8人,实际亲自出席会议董事8人。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梁凌峰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董事会经参加会议的董事审议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向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详见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向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为支持公司下属子公司的经营发展,公司董事会十届七次会议于2021年1月15日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广州花园酒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花园酒店”)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9,500万元的财务资助,向全资子公司中国大酒店提供不超过人民币27,500万元的财务资助,向全资子公司广州岭南国际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岭南酒店”)提供不超过3,000万元的财务资助,期限为自2021年1月17日至2021年1月16日;董事会十届八次会议于2021年3月9日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向控股子公司广州广之旅国际旅行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之旅”)提供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财务资助,期限为自2021年3月10日至2022年3月9日。

鉴于上述对花园酒店、中酒大酒店及岭南酒店的财务资助将于2022年1月16日期限届满,对广之旅的财务资助将于2022年3月9日期限届满,为继续支持全资子公司花园酒店、中国大酒店、岭南酒店及控股子公司广之旅的经营发展,降低其融资成本,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向全资子公司花园酒店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7,000万元的财务

资助,向全资子公司中国大酒店提供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的财务资助,向全资子公司岭南酒店提供不超过3,000万元的财务资助,向控股子公司广之旅提供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财务资助,上述财务资助在额度范围内可循环使用。

其中,向花园酒店、中国大酒店及岭南酒店提供财务资助的期限为自2022年1月17日起至2023年1月16日,鉴于花园酒店、中国大酒店、岭南酒店均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上述财务资助不收取资金使用费;向广之旅提供财务资助的期限为自 2022年3月10日起至2023年3月9日,并按照实际发生借款金额收取资金使用费,资金使用费以签订《财务资助协议》的前 1个工作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 1 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为基准利率,按基准利率下调 15 个基本点收取。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关于向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的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制度的规定;公司本次以自有资金向全资子公司花园酒店、中国大酒店、岭南酒店及控股子公司广之旅提供财务资助是为了满足其经营发展的资金需要,有利于降低融资成本,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会对公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提供财务资助的对象花园酒店、中国大酒店、岭南酒店及广之旅均为公司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公司能够对其实施有效的控制,确保公司资金安全。因此,同意公司本次向全资子公司花园酒店、中国大酒店、岭南酒店及控股子公司广之旅提供财务资助的事项。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特此公告。

广州岭南集团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二○二二年一月十四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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