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董事意见
一、关于确定高管人员2022年度薪酬限额的独立意见
广州岭南集团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董事会提交了《关于确定高管人员2022年度薪酬限额的议案》,经审核公司提交的资料后,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现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的薪酬是以董事会十届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广州岭南集团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职业经理人制度实施方案》以及董事会六届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工资方案为依据, 根据经营目标和重点工作完成的情况确定考核结果和实施方案。关于确定高管人员2022年度薪酬限额的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同意本次《关于确定高管人员2022年度薪酬限额的议案》。
二、 关于公司下属子分公司减免租金的独立意见
公司向董事会提交了《关于公司下属子分公司减免租金的议案》,经审核公司提交的资料后,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现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1、关于公司下属子分公司减免租金事项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公司下属子分公司本次减免租金安排是响应政府号召、积极履行上市公司社会责任的表现,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社会形象,不会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及长期发展。
因此,同意本次《关于公司下属子分公司减免租金的议案》。
二○二二年十月二十七日
(本页无正文,为广州岭南集团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十届二十八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署:
田秋生 唐清泉
吴向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