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岭南集团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十届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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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岭南集团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十届三十二次会议于2023年5月1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3年5月12日以电话、电子邮件或书面送达等方式发出,本次董事会应出席会议董事8人,实际亲自出席会议董事8人。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梁凌峰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董事会经参加会议的董事审议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详见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控股子公司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公告》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控股子公司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为满足出境游业务的外币结算需求,规避和防范外汇市场风险,降低汇率波动对经营业绩的影响,同意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广州广之旅国际旅行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之旅”)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或等值外币),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且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负责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具体实施。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意见,独立董事认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广之旅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是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目的是为了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的不良影响,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求。公司编制的《关于控股子公司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对广之旅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进行了充分论证,且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制定了相应的远期结售汇业务管理制度,完善了相关业务审批流程,适用会计政策合理,并根据会计政策制定了合理的核算原则,采取的针对性风险
控制措施可行。公司董事会审议该事项程序合法合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广之旅开展的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或等值外币),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延期的议案》(详见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延期的公告》)。
根据《广州岭南集团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认购配套融资方式)》,广州岭南集团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岭南控股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于2021年5月21日存续期限届满。2021年5月14日,岭南控股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召开2021年第一次会议,同日公司董事会召开十届十二次会议,将岭南控股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长12个月至2022年5月21日。2022年5月13日,岭南控股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召开2022年第七次会议,同日公司董事会召开十届二十二次会议,将岭南控股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再次延长至2023年5月21日。
截至目前,岭南控股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仍持有公司股份463,523股。鉴于上述情况,同意将岭南控股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再次延长12个月,即延长至2024年5月21日。
在对本议案表决过程中,参会的3位董事陈白羽、朱少东、郑定全因属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按规定回避对本议案的表决,参与表决的董事梁凌峰、罗枫、田秋生、唐清泉、吴向能以5票同意通过本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岭南控股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长的事项符合《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及《广州岭南集团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认购配套融资方式)》的相关要求。董事会对该事项的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董事回避了该事项的表决,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
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再次延长12个月至2024年5月21日。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特此公告。
广州岭南集团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二○二三年五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