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第五次专门会议于2024年5月30日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已于2024年5月27日以通讯方式通知全体独立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独立董事3人,实际出席独立董事3人,经过半数独立董事推举,独立董事冯丽艳女士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议事规则》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经全体独立董事审议,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与北京银行上海分行签署债权抵偿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我们一致认为:公司本次与债权人签署债权抵偿相关协议,为公司解决债务问题有积极推动作用,有利于改善公司资产负债结构;对公司加快进入司法重整程序有积极的影响;对解决南一农集团对公司的资金占用问题有实质性的促进作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公司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吴学民、冯丽艳、严震
2024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