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再次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年报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
月
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下发的《关于对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报的问询函》(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24〕第<201>号)(以下简称“《年报问询函》”)。要求公司就有关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并于2024年
月
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派出机构。
收到《年报问询函》后,公司和董事会高度重视,及时与相关方进行了对接,并积极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按照《年报问询函》的要求共同对相关事项进行逐项落实、核查和回复。公司于2024年
月
日披露了《关于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年报问询函的公告》,公司将于2024年
月
日前完成回复并披露。
截至目前,公司及年审会计师对《年报问询函》相关问题回复的主体内容基本完成,部分内容和数据需进一步完善与核实,为保证回复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公司将组织协调各相关方加快工作进程,争取于2024年
月
日前完成回复工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 |
董 事 会 |
2024年6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