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
一、重要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没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对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无法保证或存在异议。
董事均出席董事会。
立信羊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财务审计报告。
公司董事长黄中发先生、总经理郭晓光先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凌富华先生声明:保证本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二、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中的含义如下:
(一)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深交所:指深圳证券交易所
(三)公司:指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四)恒运B厂:指广州恒运热电有限公司
(五)恒运C厂:指广州恒运热电(C)厂有限责任公司
(六)恒运D厂:指广州恒运热电(D)厂有限责任公司
(七)恒运热力公司:指广州恒运热力有限公司
(八)东区热力公司:指广州恒运东区热力有限公司
(九)锦泽公司:指广州锦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十)恒隆公司:指龙门县恒隆环保钙业有限公司
(十一)广州证券:指广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十二)凯得控股公司:指广州凯得控股有限公司
(十三)广州开发区:指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广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广州出口加工区和广州保税区四区合一之简称。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简介
(一)公司法定中文名称: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法定英文名称: Guangzhou Hengyun Enterprises Holding Ltd.
(二)公司法定代表人:黄 中 发
(三)公司董事会秘书:张 晖
联系地址:广州开发区开发大道235号恒运大厦6~6M层
电 话:(020) 82068252
传 真:(020) 82068252
电子信箱:zhanghui@hengyun.com.cn
(四)公司注册地址: 广州市萝岗区西基工业区西基路
办公地址: 广州开发区开发大道235号恒运大厦6~6M层
邮政编码: 510730
国际互联网网址: http://www.hengyun.com.cn
电子信箱: hengyun@public.guangzhou.gd.cn
(五)公司选定信息披露报纸:《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登载公司年度报告的中
国证监会指定网站网址: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公司董事会秘书室
(六)公司股票上市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 穗恒运A
股票代码: 000531
(七)其他有关资料:
公司首次注册登记日期:
注册地点: 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 440101000078533
税务登记号码:440101231215412
组织机构代码: 23121541-2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羊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广州市天河区林和西路3-15号耀中广场11楼
第三节 会计数据和业务数据摘要
一、公司本年度主要利润指标情况单位:(人民币)元
2010年 2009年 本年比上年增减 2008年
营业总收入(元) 3,015,087,140.32 2,889,533,102.15 4.35% 2,811,139,085.28
利润总额(元) 371,610,422.64 595,047,690.19 -37.55% -75,525,799.3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135,296,910.00 252,524,838.37 -46.42% -53,490,615.4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135,635,392.95 202,608,276.89 -33.06% -55,682,558.4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248,671,988.47 535,005,053.66 -53.52% 139,766,204.58
2010年末 2009年末 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 2008年末
总资产(元) 6,341,617,704.96 6,269,319,086.30 1.15% 5,265,998,866.8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元) 1,085,280,235.07 946,989,507.20 14.60% 694,464,668.83
股本(股) 266,521,260.00 266,521,260.00 0.00% 266,521,260.00
注:1、利润总额、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下降的主要原因是:①报告期内煤炭采购成本同比上升;②2009年确认收购广州证券时初始投资成本减除公司实际支付的股权受让款及其他必要支出后形成的投资差额4,170万元为当期营业外收入,属于非经常性损益,本期未发生此项业务。
2、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大幅下降的主要是由于2009年底提前收到应在2010年1月收回的售电款,导致本期实际收回的售电款减少。
扣除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金额 附注(如适用)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1,884,689.02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1,895,824.73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924,399.04
所得税影响额 -168,543.75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743,324.13
合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