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穗恒运A: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更正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6-15

证券代码:000531 证券简称:穗恒运A 公告编号:2022-038

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2年6月14日披露了《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经事后审查,因为笔误,上述公告中“三、分红派息日期”及“五、分配、转增股本方法”部分内容需要更正,具体情况如下:

更正前:

三、分红派息日期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2年6月20日,除权除息日为:

2021年6月21日。

五、分配、转增股本方法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2年6月10日至登记日:

2021年6月20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更正后:

三、分红派息日期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2年6月20日,除权除息日为:

2022年6月21日。

五、分配、转增股本方法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2年6月10日至登记日:

2022年6月20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除上述更正之外,原公告其他内容不变,上述更正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公司将进一步加强信息披露审核工作,持续提高信息披露质量。

更正后公告全文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等情况

1、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2年4月29日召开的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为:以2021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685,082,82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8元(含税)现金分红,共计分配现金红利123,314,907.60元,累计剩余未分配利润1,760,902,645.96元结转以后年度分配。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股,共计转增股本137,016,564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822,099,384股。

2、自2021年12月31日起至实施期间,公司总股本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本公司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685,082,82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8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1.62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000000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36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18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685,082,820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822,099,384股。

三、分红派息日期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2年6月20日,除权除息日为:

2022年6月21日。

四、分红派息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2年6月20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分配、转增股本方法

1、本次所送(转)股于2022年6月21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送(转)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1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1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送(转)股总数与本次送(转)股总数一致。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2年6月21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3、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序号股东账号股东名称
108*****783广州高新区现代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208*****158广州发展电力企业有限公司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2年6月10日至登记日:

2022年6月20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本次所送(转)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2022年6

月21日。

七、股份变动结构表

股份性质

股份性质本次变动前本次变动本次变动后
股数(股)比例股数(股)股数(股)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00000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685,082,820100%137,016,564822,099,384100%
三、股份总数685,082,820100%137,016,564822,099,384100%

注:具体股份变动情况,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登记情况为准。

八、调整相关参数

本次实施送(转)股后,按新股本822,099,384股摊薄计算,2021年年度,每股净收益为0.1952元。

九、咨询机构: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室

咨询地址:广州市黄埔区科学大道251号本公司16楼

咨询联系人:廖铁强、陈韵怡

咨询电话:020-82068252 传真电话:020-82068252

十、备查文件

1、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2、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6月1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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