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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映科技: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18

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2年,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映科技”或“公司”)董事会本着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勤勉尽责地开展各项工作,确保董事会规范、高效运作,科学决策,严格执行股东大会各项决议,切实保护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现对2022年董事会工作报告如下:

一、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

2022年,受地缘政治冲突、全球经济放缓及高通胀等因素影响,全球消费电子品类市场消费需求萎缩,全球显示面板出货量大幅下降;而显示面板行业亦属于强周期行业,报告期内景气度大幅下行,竞争加剧,导致显示面板主流应用产品价格下滑;受上述因素影响公司合并营业收入23.5亿元,较上年同期30.14亿元下降22.0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2.23亿元,较上年同期-2.24亿元下降446.59%。

二、 报告期内董事会工作情况

2022年华映科技董事会充分发挥了其在公司治理中的核心决策作用,决策并监督各项决议的实施。

(一)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召开情况及股东大会召集情况

1、2022年度,公司共召开10次董事会,审议通过议案数量43个,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和决议内容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勤勉尽

责,认真履行《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赋予的职责,持续提高公司治理水平,为公司科学决策和董事会规范运作做了大量的工作。

2、2022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4次会议,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召开2次会议,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共召开2次会议,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开2次会议,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专业优势和职能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3、2022年度,公司董事会召集并组织了4次股东大会会议(含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议案数量27个,会议均采用了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相关议案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切实保障中小投资者的参与权和监督权。2022年度,董事会严格按照股东大会的决议和授权,认真执行了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

(二)公司治理及规范运作

2022年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及相关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规范运作,持续优化、完善公司的各项制度,不断完善公司治理体系和内控机制,保障了公司有条不紊的发展,依法保护了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信息披露与投资人关系管理工作

公司董事会及时、准确的完成了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及季度报告的编制与披露工作,让广大投资者可以更充分地了解公司的经营业绩和经营情况。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准确的完成了临时公告的披露工作,确保投资者及时、充分地了解公司经营中的重大事项。

公司高度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致力于创建和谐、高效的投资者沟通渠道,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动易平台、业绩说明会、投资者集体接待日活动、投资者热线电话等多种形式,加强与投资者特别是社会公众投资

者的沟通和交流,解答投资者关心的问题,使投资者充分了解公司经营中的重大事项。

三、 本报告期重大事项

1、 成功解决同业竞争问题

公司于2021年制订了同业竞争解决方案,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于2021年9月24日披露了《关于解决同业竞争方案的公告》,并经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正式实施。同业竞争解决方案如下:

“(一)液晶模组业务

鉴于2019年以来公司确立了“大面板、小模组”的发展战略,将发展重心放在面板业务上,聚焦中小尺寸显示面板产品。未来,公司液晶模组业务将围绕公司自产面板开展,根据母公司华映科技和子公司华冠光电的实际业务情况,将模组业务完全转向自产面板的配套模组加工模式,不再为非自产面板提供模组加工服务。

(1)母公司华映科技

公司承诺母公司华映科技的液晶模组生产线将仅作为控股子公司福建华佳彩有限公司所生产显示面板的后道工序,维持公司为客户提供原厂模组交付的生产能力,保证公司显示面板业务的竞争力,不再为非自产面板提供模组加工服务。

(2)华冠光电

鉴于华冠光电的业务主要是为其他显示面板厂商提供模组加工服务,公司将在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后,根据国有资产管理的相关规定,在合适的价格与条件下,出售所持有的华冠光电的全部股权。

(二)盖板玻璃业务

鉴于子公司科立视现有盖板玻璃业务客户拓展情况不及预期,产能利用率较低,导致亏损严重,为盘活公司现有低效资产,集中公司有限资源进一步落实现有“大面板、小模组”的发展战略,同时为解决与合力泰在盖板玻璃领域存在的同业竞争问题,公司承诺在未来两年内,采取包括但不限于业务转型等方式,不再从事现有盖板玻璃业务。”自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母公司华映科技的液晶模组生产线仅作为控股子公司福建华佳彩有限公司所生产显示面板的后道工序,不再为非自产面板提供模组加工服务;子公司科立视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盖板玻璃业务已于2021年底转型聚焦抗菌玻璃业务,不再从事盖板玻璃业务;公司所持有的福建华冠光电有限公司75%股权已出售完成。

综上,成功的解决了与控股股东关联方的同业竞争问题。

2、 中华映管申请重整、破产的进展

2018年12月13日,中华映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华映管”)董事会决定向台湾桃园地方法院申请重整。2019年7月29日,台湾桃园地方法院作出驳回中华映管重整申请抗告之裁定。2019年9月18日,中华映管董事会决定向台湾桃园地方法院申请宣告破产(9月19日提交申请)。2022年8月29日,台湾桃园地方法院就中华映管公司申请破产案件做出2019年度破字第19、21及22号裁定,宣告中华映管股份有限公司破产。

2022年9月底,经与本案代理律师通力合作,公司如期完成债权申报工作。2022年10月28日,台湾桃园地方法院举行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我司前期申报的债权总额获得破产管理人初步认可,债权人会议选任我司及台湾金融资产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为破产案件监查人。

3、 公司诉中华映管及关联方的案件进展

2021年1月29日,各被告向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法院”)

提交书面质证意见,法院于2021年3月、4月先后2次组织双方召开庭前会议,现场听取各方质证意见。2021年7月,在法院组织下,案件通过摇号方式确定了司法鉴定审计机构,司法鉴定审计程序正式启动。截至目前,公司司法鉴定检材提交工作已经全部完成,司法鉴定审计结果尚未作出。

4、 完成了《公司章程》及重要制度的修订工作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和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2年公司完成了《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总经理工作细则》、《对外担保决策制度》、《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等15项重要制度的修订工作。明确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层的权限,为“三会一层” 权责分明、科学决策、监督有效、依法合规、高效运作,提供了制度支撑,提升了决策效率,完善了公司治理。

5、 顺利完成了董事会和监事会换届选举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工作2022年,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和第八届监事会均任期届满,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启动了新一届董事会和监事会选举工作及新一届高级管理人员聘任工作,并于2022年10月10日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及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顺利完成了董事会、监事会的换届选举以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聘任事宜,保障了公司稳定发展。

四、 2023年董事会重点工作计划

(一)充分发挥董事会在公司治理中的核心决策作用和承上启下作用2023年,董事会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做好股东大会召集工作,做好公司重大事项的审议工作,确保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按照《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严格执行股东大会各项决议。

(二)持续优化、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随着中国经济发展进入新时代,国内资本市场更加多元化发展,为对资本市场实施有效的监管,证券监管法规修订越来越频繁,2023年公司将及时关注各项证券监管法规的修订,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适时修订公司相关管理制度,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 “权责分明、决策科学、监督有效、运行稳健”的公司治理和运行机制,明确股东、董事、监事和经营层的权利和义务,保证股东充分行使其合法权利,确保董事会对公司和股东负责,依法合规运作。

五、 总结

2022年,公司董事会认真履行股东大会赋予的职责,充分发挥核心决策作用,严格执行股东大会各项决议,确保股东大会及专门委员会有效运作。2023年,公司将优化产业结构,加大研发创新投入,加强科研成果转化,提高核心竞争力。公司董事会将继续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及内部控制运行机制,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勤勉尽责,谋求公司持续稳定发展。

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1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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