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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映科技:关于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之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28

证券代码:000536 证券简称:华映科技 公告编号:2023-027

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之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一、 关联交易概述

为了给公司员工提供一个稳定、舒适的生活环境,有效落实公司人才发展规划,并经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乙方”)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与华映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映光电”、“甲方”)签订长期租赁合同,承租位于福州市马尾科技园区马江路15号的华映家园部分楼房作为员工宿舍,合同租期为四年,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

现根据公司生产经营及公司人员住宿需求,公司拟退租部分房屋及停车位,与华映光电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之补充协议》。

华映光电为公司控股股东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控股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上述事项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李震先生、林家迟先生、李寅彦女士回避表决)审议通过《关于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之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 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华映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信健

注册资本:232,552.61万人民币

企业性质: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经营范围:计算机零部件、通信终端设备、光电子器件的制造;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通讯及广播电视设备,电子产品的批发;计算机和办公设备维修;对外贸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注册地址:福州市马尾科技园区兴业路1号(经营场所:福州市马尾科技园区77号地6#楼二楼)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

是否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是,公司控股股东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为华映光电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2022年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2022年12月31日/2022年总资产净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
128,829.62120,047.078,725.9618,582.19

三、 关联交易基本情况及协议的主要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就乙方退还向甲方承租位于福州市马尾区马江路15号华映家园部分承租房屋等相关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订立本补充协议。

(一)租赁物变化

1.原承租房屋建筑面积:32,712.6㎡(其中:2#楼8,339.41㎡,3#楼8,382.08㎡,4#楼8,341.19㎡,5#楼7,649.92㎡)。地下停车位25个。

2.变更后承租房屋建筑面积:15,991.11㎡(其中:4#楼8,341.19㎡,5#楼7,649.92㎡)。

(二)租金

自2023年4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的月租金合计为¥245,916.08元(大写:贰拾肆万伍仟玖佰壹拾陆元零捌分);

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的月租金合计为¥258,222.32元(大写:贰拾伍万捌仟贰佰贰拾贰元叁角贰分);

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的月租金合计为¥271,168.21元(大写:贰拾柒万壹仟壹佰陆拾捌元贰角壹分)。

若承租房屋的产权面积与本合同约定房产建筑面积不一致的,暂时以本合同约定的房产建筑面积作为计算月租金的依据。

(三)租金支付方式

1.本补充协议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月租金¥245,916.08元,于每月28日前按第二条款约定的租金金额支付下一月租金。

2.甲方应向乙方开具与付款金额等额的5%增值税发票。

(四)履约保证金

甲方在本补充协议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退还乙方履约保证金差额472,746.82元(大写:肆拾柒万贰仟柒佰肆拾陆元捌角贰分)。

(五)物业情况变化

乙方需自行解除原华映家园物业服务单位,并与甲方新委托的物业服务单位签订物业服务协议。

四、 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之补充协议》,仅涉及退租部分房屋和全部停车位,不涉及租赁单价调整。

五、 本次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在满足公司员工住宿需求的情况下,退租部分房屋和全部停车位,有利于降低公司成本。本次交易对公司生产经营不会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

六、 本年度与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及其关联方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公司与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及其关联方发生日常经营类关联交易金额为7,670.25万元;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累计为公司对外融资20,672.86万元提供担保,共收取担保费用95.30万元。

七、 独立董事意见

事前认可意见:公司本次与关联方华映光电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之补充协议》,在满足公司员工住宿需求的情况下,可有效降低公司成本,同意该事项提交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

独立意见:本次关联交易遵循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公平合理的原则,有利于降低公司成本,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交易。

八、 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和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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