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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佛山照明: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6-04-28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
      2016 年 04 月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
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
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何勇、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醒明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
人员)汤琼兰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904,310,757.83               767,330,509.62                     17.8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107,776,865.30                99,482,670.12                      8.3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
                                              107,348,727.74                81,758,984.51                     31.30%
益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186,104,091.50                67,138,040.36                     177.20%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847                      0.0782                      8.31%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847                      0.0782                      8.31%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12%                     3.22%                       -1.10%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减
总资产(元)                                 6,150,115,955.69            6,048,296,432.78                      1.6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5,100,644,216.45            5,023,546,888.12                      1.53%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39,287.01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
                                                                           38,749.98
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
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
                                                                         -149,181.90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
得的投资收益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51,284.24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292,340.63
减:所得税影响额                                                          194,331.88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531,131.98
合计                                                                      428,137.56                --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
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
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
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84,303
                                                          股股东总数(如有)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条件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香港华晟控股有
                 境外法人            13.47%       171,360,391
限公司
佑昌灯光器材有
                 境外法人            10.50%       133,577,143
限公司
广东省电子信息
产业集团有限公 国有法人               4.74%        60,357,728
司
深圳市广晟投资
                 国有法人             3.11%        39,536,747
发展有限公司
中央汇金资产管
                 国有法人             2.42%        30,799,000
理有限公司
广晟投资发展有
                 境外法人             1.82%        23,165,684
限公司
DBS VICKERS
(HONG KONG)
                 境外法人             1.81%        22,976,647
LTD A/C
CLIENTS
安信国际证券
(香港)有限公 境外法人               1.76%        22,412,157
司
全国社保基金一 境内非国有法人         1.40%        17,846,063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一三组合
新华人寿保险股
份有限公司-传
统-普通保险产     境内非国有法人            0.86%       10,918,992
品-018L-CT001
深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份种类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香港华晟控股有限公司                                                   171,360,391 人民币普通股         171,360,391
佑昌灯光器材有限公司                                                   133,577,143 人民币普通股         133,577,143
广东省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
                                                                        60,357,728 人民币普通股          60,357,728
司
深圳市广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39,536,747 人民币普通股          39,536,747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30,799,000 人民币普通股          30,799,000
广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23,165,684 境内上市外资股        23,165,684
DBS VICKERS (HONG KONG)
                                                                        22,976,647 境内上市外资股        22,976,647
LTD A/C CLIENTS
安信国际证券(香港)有限公司                                            22,412,157 境内上市外资股        22,412,157
全国社保基金一一三组合                                                  17,846,063 人民币普通股          17,846,063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
                                                                        10,918,992 人民币普通股          10,918,992
普通保险产品-018L-CT001 深
                                   公司前 10 名股东中,香港华晟控股有限公司、广东省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深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       圳市广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及广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均为一致行动人。除此之外,未知
说明                               公司前 10 名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是否构成《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
                                   一致行动人。
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
                                   无
业务情况说明(如有)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期末余额(或本期     期初余额(或上期
       报表项目                                                    变动比率(%)              变动原因说明
                              金额)               金额)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                                                             主要由于本期购买证券及国债产品
                             79,988,990.00            51,600.00      154917.42%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所致
                                                                                   主要由于本期以商业承兑汇票收款
应收账款                    546,891,520.46       366,401,130.72          49.26%
                                                                                   减少所致
                                                                                   主要由于本期应收未收银行利息增
应收利息                       4,331,924.89        3,022,646.23          43.32%
                                                                                   加所致
其他应收款                     8,804,253.68       17,313,604.14         -49.15%    主要由于本期收回出口退税所致
                                                                                   主要由于本期在建工程项目增加所
在建工程                     42,353,046.49        32,488,518.68          30.36%
                                                                                   致
                                                                                   主要由于上期预收款项本期已部分
预收款项                     33,219,035.99        71,531,790.37         -53.56%
                                                                                   结算所致
应交税费                     36,225,643.16        12,969,090.31         179.32%    主要由于本期应交所得税增加所致
财务费用                      -3,553,912.01        -6,645,447.07         46.52%    主要由于本期汇兑损失增加所致
                                                                                   主要由于本期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
资产减值损失                 11,137,926.24         3,865,036.47         188.17%
                                                                                   备增加所致
                                                                                   主要由于本期不再持有短期股票投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0.00          388,061.46        -100.00%
                                                                                   资所致
                                                                                   主要由于上期出售部分光大银行股
投资收益                       -106,841.26        17,245,640.35        -100.62%
                                                                                   票取得的收益,本期没有所致
                                                                                   主要由于本期销售商品收回货款增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186,104,091.50        67,138,040.36         177.20%    加而购买商品支付货款减少及本期
净额
                                                                                   收回出口退税增加所致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主要由于本期购买证券、国债产品
                            -124,290,416.89       -60,827,662.67        104.33%
净额                                                                               及银行理财产品增加所致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2013年3月广东证监局对本公司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作出了行政处罚,2013年9月至2015年10月,共
2755名原告以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为由,分别向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本公司就信息披露
违法行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并要求本公司赔偿38411.14万元人民币及132.8万元港币。2014年11月至2015
年12月,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上述案件作出判决,要求本公司向上述原告赔偿共计人民币18273.65万元
及港币735.82万元,并承担诉讼费323.32万元,目前除了还有31名原告在上诉外(涉及诉请金额136.82万元),
判决已全部生效。截至2016年4月25日,本公司已向 2713 名原告(不含37名被驳回的原告)支付赔偿款
19004.66 万元(含诉讼费)。此次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系列案件,影响公司2014年度利润总额6143.83万
元,影响公司2015年度利润总额13188.99万元。预计该诉讼事项不会对公司2016年度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
响。
三、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关联方在报告期
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由        承诺方     承诺类型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电子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
                                                 深圳广晟投资、香港广晟投
                                                 资承诺:自本次交易完成之
                                                 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
                                                 委托他人管理由承诺人直
                                  关于股份限售   接或间接持有的本公司的 2015 年 12 月
                       控股股东                                                             12 个月     履行中
                                  的承诺         股票,也不由本公司回购由 04 日
                                                 承诺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
                                                 本公司股票,但因与承诺人
                                                 实际控制人或其控制的其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
                                                 他企业间发生业务资产整
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合、无偿划转的情形除外
                                                 电子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
                                                 深圳广晟投资、香港广晟投
                                                 资承诺:鉴于佛山市国星光
                                                 电股份有限公司与本公司
                                  关于避免同业                              2015 年 12 月
                       控股股东                  形成同业竞争的业务占比                     24 个月     履行中
                                  竞争的承诺                                04 日
                                                 较少,未来 24 个月内将通
                                                 过业务整合或其他方式和
                                                 安排,有计划地逐步减少或
                                                 消除同业竞争。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电子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
                          深圳广晟投资、香港广晟投
                          资就避免与本公司同业竞
                          争问题进一步承诺如下:1、
                          承诺人将对自身及相关企
                          业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监
                          督和约束,除前述目前与本
                          公司存在同业竞争的企业
                          外,如果将来承诺人及相关
                          企业的产品或业务与本公
                          司及本公司子公司的产品
                          或业务出现相同或类似的
                          情况,承诺人承诺将采取以
                          下措施解决:(1)本公司认
                          为必要时,承诺人及相关企
                          业将减持直至全部转让所
           关于避免同业                               2015 年 12 月
控股股东                  持有的有关资产和业务;                      长期   履行中
           竞争的承诺                                 04 日
                          (2)本公司认为必要时,
                          可以通过适当方式优先收
                          购承诺人及相关企业持有
                          的有关资产和业务。2、承
                          诺人在消除或避免同业竞
                          争方面所做各项承诺,同样
                          适用于承诺人下属直接或
                          间接控制的企业,承诺人有
                          义务督促并确保承诺人其
                          他下属企业执行本文件所
                          述各项事项安排并严格遵
                          守全部承诺。3、如承诺人
                          或下属直接或间接控制的
                          企业违反上述承诺,致使本
                          公司收到损失的,承诺人将
                          给予本公司合理赔偿。
                          电子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
                          深圳广晟投资、香港广晟投
                          资承诺,在其持有(包括直
                          接持有和间接持有)本公司
           关于减少与规   股份期间:1、严格遵守中
                                                      2015 年 12 月
控股股东   范关联交易的   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                    长期   履行中
                                                      04 日
           承诺           的规范性法律文件以及本
                          公司的《公司章程》等各项
                          规定。在今后的生产经营活
                          动中,承诺人不利用控股股
                          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地位进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行损害本公司及其他股东
                          利益的行为;2、承诺人及
                          其所控制的其他子公司、分
                          公司、合营或联营公司(以
                          下简称“相关企业”)将尽量
                          避免、减少与本公司及本公
                          司的子公司之间发生关联
                          交易;3、对于承诺人及相
                          关企业与本公司之间确有
                          必要且无法回避的关联交
                          易,将严格遵循公平、公允
                          和等价有偿的市场原则进
                          行。在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
                          对有关涉及承诺人及相关
                          企业的关联交易事项进行
                          表决时,履行回避表决的义
                          务,并按相关法律、法规以
                          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
                          交易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
                          义务。如违反上述承诺,给
                          本公司及本公司的子公司
                          和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由承
                          诺人承担赔偿责任。
                          为了保持佛山照明业务独
                          立、人员独立、资产独立、
                          机构独立、财务独立,电子
                          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深圳
                          广晟投资、香港广晟投资承
                          诺:1、保证上市公司业务
                          独立:(1)、保证佛山照明
                          拥有独立开展经营活动的
                          资产、人员、资质和能力,
                          具有面向市场独立自主持
           关于独立性的                                2015 年 12 月
控股股东                  续经营的能力。(2)、保证                    长期   履行中
           承诺                                   04 日
                          除通过行使股东权利之外,
                          不对佛山照明的业务活动
                          进行干预。(3)、保证本承
                          诺人及关联企业避免从事
                          与佛山照明具有实质性竞
                          争的业务。(4)、保证尽量
                          减少本承诺人及关联企业
                          与佛山照明的关联交易;在
                          进行确有必要且无法避免
                          的关联交易时,保证按市场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化原则和公允价格进行公
平操作,并按相关法律法规
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
行交易程序及信息披露义
务。2、保证上市公司人员
独立:(1)、保证佛山照明
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
总监、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
理人员均专职在佛山照明
任职并在佛山照明领取薪
酬,不在本承诺人及其控制
的其他企业担任除董事、监
事以外的其他职务。(2)、
保证佛山照明的劳动、人事
及薪酬管理与关联企业之
间完全独立。(3)、向佛山
照明推荐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人选均通过合法
程序进行,不得超越佛山照
明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作出
人事任免决定。3、保证上
市公司资产独立完整:1)、
保证佛山照明具有与经营
有关的生产系统、辅助生产
系统和配套设施,合法拥有
与生产经营有关的土地、厂
房、机器设备以及商标、专
利、非专利技术的所有权或
者使用权,具有独立的原材
料采购和产品销售系统。
(2)、保证佛山照明具有独
立完整的资产,其资产全部
处于佛山照明的控制之下,
并为佛山照明独立拥有和
运营。(3)、保证本承诺人
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不以
任何方式违规占用佛山照
明的资金、资产;不以佛山
照明的资产为本承诺人及
其控制的其他企业的债务
提供担保。4、保证上市公
司机构独立:(1)、保证佛
山照明建立健全的股份公
司法人治理结构,拥有独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立、完整的组织机构。(2)、
                                                        保证佛山照明内部经营管
                                                        理机构依照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独立行使职权。5、
                                                        保证上市公司的财务独立:
                                                        (1)、保证佛山照明建立独
                                                        立的财务部门和独立的财
                                                        务核算体系,具有规范、独
                                                        立的财务会计制度。(2)、
                                                        保证佛山照明独立在银行
                                                        开户,不与其关联企业共用
                                                        银行账户。(3)、保证佛山
                                                        照明的财务人员不在其关
                                                        联企业兼职。(4)、保证佛
                                                        山照明依法独立纳税。5)、
                                                        保证佛山照明能够独立作
                                                        出财务决策,本承诺人不违
                                                        法干预佛山照明的资金使
                                                        用调度。
                                                        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                     关于现金分红                               2009 年 05 月
                          公司                          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                      长期          履行中
作承诺                                   的承诺                                     27 日
                                                        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
承诺是否按时履行          是
如承诺超期未履行完毕
的,应当详细说明未完成
                          不适用
履行的具体原因及下一
步的工作计划
四、对 2016 年 1-6 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
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最初投资 期初持股 期初持股 期末持股 期末持股 期末账面 报告期损 会计核算
证券品种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份来源
                                 成本(元)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值(元) 益(元)         科目
                                 60,039,00                                                              交易性金 质押式报
其他     205007     7天                                                                     27,635.14
                                      0.00                                                              融资产     价回购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140,001,0                                    60,087,00               交易性金 质押式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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