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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照明: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12-03

公告编号:2020-058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于2020年11月27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了会议通知,并于2020年12月2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通过通讯传真方式审议会议议案,应会9名董事均对会议议案作出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境内上市外资股(B股)股份的议案。

同意9 票,反对 0票,弃权 0 票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了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信心,维护股东及广大投资者的利益,促进公司健康稳定长远发展,同时为建立和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共同促进公司的长远发展,经综合考虑公司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公司董事会同意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或其他法律法规允许的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及境内上市外资股(B股)。本次回购A股的资金总额为不低于2亿元人民币且不超过3.5亿元人民币(含交易手续费等相关费用);回购B股的资金总额为不低于1亿港元且不超过2亿港元(含购汇、交易手续费等相关费用);A股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8.52元/

股,B股回购价格不超过3.84港元/股。回购的B股股份全部依法予以注销;回购的A股股份拟不低于900万股且不高于1399万股用于股权激励计划,拟不低于1447.41万股且不高于2708.98万股予以注销。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详细内容请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大公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回购公司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境内上市外资股(B股)股份方案的公告》。

2、审议通过了关于拟收购湖南科达新能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7 票,反对 0票,弃权 0 票

关联董事程科先生、黄志勇先生依法回避了表决。

根据公司战略安排,为满足公司未来办公、研发中心建设的需要,董事会同意公司通过收购湖南科达新能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100%股权的方式,实现购买佛山科联新能源产业科技有限公司拥有的佛山科联大厦物业。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内容请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大公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收购湖南科达新能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3、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议案同意9 票,反对 0票,弃权 0 票

决定于2020年12月18日下午14:30召开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详细内容请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大公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2020年12月2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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