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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照明:关于拟处置资产的提示性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6-08

公告编号:2022-041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处置资产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拟处置资产的情况概述

按照公司产业布局和发展规划,近年来已逐步将公司禅城总部的生产车间向高明产业基地转移搬迁,目前公司禅城总部除办公楼作为总部办公仍在使用外,生产车间已全部搬迁完毕,地上建筑物已出现空置。2021年公司收购广东华建企业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湖南科达新能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100%股权,实现购买佛山科联新能源产业科技有限公司名下位于佛山市禅城区的科联大厦物业。公司计划近期将总部迁至科联大厦办公,届时禅城总部土地及厂房将全部闲置。

为盘活禅城总部土地,提高资产使用效率,2021年11月8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51%股权的议案》及《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等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在将禅城总部北区地块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以评估价值增资注入全资子公司佛山照明灯光器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灯光器材公司”)后,将灯光器材公司51%的股权通过公开挂牌的方式对外转让。若摘牌方成功摘牌,公司将与摘牌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将禅城总部南区地块范围内土地及房产,共同委托有相应资质的资产评估机构按公允

价格评估后,以评估价一次或分次增资注入灯光器材公司。2021年11月16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部分议案的议案》,由于受市场环境的影响,董事会同意取消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51%股权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11月9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51%股权的公告》及2021年11月17日披露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因受房地产市场环境影响,根据公司的发展需要,公司拟将禅城总部土地盘活方案调整为交给政府挂账收储,政府将土地公开招拍挂成功后,按政策给予公司土地出让返还收益。

二、拟处置资产的基本情况

公司禅城总部地块位于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汾江北路64号,即汾江北路以东、文昌路以北、广湛铁路以西、海五路以南。禅城总部地块当前国土证载为出让工业用地,占地184,074平方米,折合276亩,其中工业路以北区域(简称“北区”,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号为:

佛府国用(2000)第06000610169号、佛府国用(2000)字第06000610171号)占地60,503平方米,折合90.75亩,工业路以南区域(简称“南区”,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号为:佛府国用(2002)字第06000619330号、佛府国用(2001)字第06000613934号、佛府国用(2003)第06000621208号、佛府国用(2002)第06000619106号)占地123,571平方米,折合约185.36亩;总建筑面积约15.54万平方米,其中北区建筑面积约5.22万平方米,南区建筑面积约10.32万平方米(具体以测绘面积为准)。

三、拟处置资产事项风险提示

截至目前,本次处置资产事项尚处于筹划推进阶段,具体实施方案仍需进一步与政府有关部门沟通,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需履行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程序。本事项受房地产市场环境及相关政策等因素影响,最终能否成功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2022年6月7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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