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20年10月21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经记名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其正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事项详见《<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定于2020年11月9日以现场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事项详见《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0-39))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9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二○年十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