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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浦钛业:独立董事关于继续推进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8-20

暨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金浦钛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南京金浦东部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浙江古纤道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和宁波前海久银德熙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计持有的浙江古纤道绿色纤维有限公司100%股权并向不超过10名的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提交的《关于继续推进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阅,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本议案在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前已取得全体独立董事事前认可。

二、公司继续推进本次交易,可拓展化工产业布局,获得新的业绩增长点,资产质量、业务规模及盈利能力将得到大幅度提升,有利于公司及股东长远价值的提高,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未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

三、本次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公司关联董事在表决时履行了回避义务,董事会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综上,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公司继续推进本次交易重。

独立董事:刘小冰、叶建梅

2019年8月1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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