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浦钛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无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金浦钛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10月21日以邮件、短信等方式通知各位监事,本次会议于2020年10月28日下午3:00在南京市鼓楼区马台街99号五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三人,实到监事三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 关于2020年三季度报告正文及全文的议案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0年三季度报告正文及全文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真实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0年三季度报告正文及全文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此项决议通过。
特此公告。
金浦钛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