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金圆股份:关于为子公司产品销售提供预收款担保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12-19

证券代码:000546 证券简称:金圆股份 公告编号:2020-143号

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产品销售提供预收款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2月1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产品销售提供预收款担保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拟为控股子公司江西新金叶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金叶”)向下游客户中国有色金属进出口江西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有色”)销售产品提供预收款担保,最高担保金额累计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含4,000万元),担保期限不超过1年(含1年),具体条款及实际担保期限以担保协议为准。

上述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同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在股东大会决议范围内签署相关文件。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新金叶的基本情况

公司全称:江西新金叶实业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11216674830398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江西省上饶市上饶县茶亭工业园区内

法定代表人:李正东

注册资本:22,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时间:2007年11月12日

经营范围:工业废物的处置及综合利用;再生物资回收(含生产性废旧金属);有色金属、稀有金属、矿产品加工、销售;建材、新型材料生产和销售;货物进

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经营的项目取得许可证后方可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2.被担保人产权及控制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金圆新材料有限公司持有新金叶58.00%股权,为新金叶控股股东;陈水梅持有新金叶15.05%股权,叶礼平持有新金叶12.95%股权,叶声赟持有新金叶11.00%股权,周克忠持有新金叶2.00%股权,叶礼炎持有新金叶1.00%股权。

3.被担保人财务状况:

新金叶最近一年及一期财务指标见下表(单体) :

单位:人民币万元

指标名称2019年12月 (经审计)2020年9月 (未审计)
资产总额225,250.13262,078.57
负债总额151,719.86183,168.30
其中:银行贷款30,738.9835,430.00
流动负债137,609.09178,555.89
净资产总额73,530.2878,910.27
资产负债率67.36%69.89%
指标名称2019年度 (经审计)2020年1-9月 (未审计)
营业收入434,092.72326,680.01
利润总额9,323.586,318.12
净利润7,780.935,379.99

4.根据全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zxgk.court.gov.cn/shixin)公示信息,新金叶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担保的相关协议尚未签署,具体条款及期限以实际签订的担保协议为准。

四、董事会及独立董事意见

1、董事会意见

新金叶是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生产经营具有控制权,能够对其进行有

效监督与管理。公司本次为新金叶向其下游客户销售产品提供预收款担保是为了提高新金叶资金回笼速度,提高资金利用效率,满足新金叶的经营和发展需要。新金叶的其他股东未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担保或者反担保,但新金叶以其全部资产为此次担保提供反担保,本次担保财务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担保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在股东大会决议范围内签署相关文件。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董事会召集、召开及做出决议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次为新金叶产品销售提供预收款担保,有利于降低新金叶财务成本、提高新金叶资金利用效率;新金叶是公司控股子公司,本次担保财务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一致同意《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产品销售提供预收款担保的议案》,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212,380.14万元(不含上述拟提供的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2019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

51.09%。敬请广大投资者充分关注相关风险,理性投资。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也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或因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担保。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19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