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46 证券简称:金圆股份 公告编号:2020-144号
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为控股子公司江西新金叶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金叶”)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南昌分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8,000万元(含18,000万元),担保期限不超过1年(含1年),具体条款及实际担保期限以实际签订的担保协议为准。
本次对外担保事项已经公司于2020年12月18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且在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方担保额度的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0年04月13日、05月07日分别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和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为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年度担保额度的有效期为自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作出决议之日起至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0年04月15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申请授信额度及为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1号)。
公司本次拟从新金叶的剩余可用担保额度28,835万元中调剂18,000万元额度用于新金叶向中信银行南昌分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本次担保事项发生前后,公司对江西新金叶的担保余额及可用担保额度详见下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子公司名称 | 年度担保额度 | 本次担保事项发生前 | 本次担保事项发生后 | ||
担保余额 | 可用担保额度 | 担保余额 | 可用担保额度 | ||
新金叶 | 86,360 | 57,525 | 28,835 | 75,525 | 10,835 |
注:本次拟提供担保不超过18,000万元,暂以18,000万元计,最终的担保金额以实际签订的担保协议为准。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新金叶的基本情况
公司全称:江西新金叶实业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11216674830398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址:江西省上饶市上饶县茶亭工业园区内法定代表人:李正东注册资本:22,000万元人民币成立时间:2007年11月12日经营范围:工业废物的处置及综合利用;再生物资回收(含生产性废旧金属);有色金属、稀有金属、矿产品加工、销售;建材、新型材料生产和销售;货物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经营的项目取得许可证后方可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被担保人产权及控制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金圆新材料有限公司持有新金叶58.00%股权,为新金叶控股股东;陈水梅持有新金叶15.05%股权,叶礼平持有新金叶12.95%股权,叶声赟持有新金叶11.00%股权,周克忠持有新金叶2.00%股权,叶礼炎持有新金叶1.00%股权。3.被担保人财务状况新金叶最近一年一期财务指标如下(单体):
单位:人民币万元
指标名称 | 2019年12月31日 (经审计) | 2020年9月30日 (未审计) |
资产总额 | 225,250.13 | 262,078.57 |
负债总额 | 151,719.86 | 183,168.30 |
其中:银行贷款 | 30,738.98 | 35,430.00 |
流动负债 | 137,609.09 | 178,555.89 |
净资产 | 73,530.28 | 78,910.27 |
资产负债率 | 67.36% | 69.89% |
指标名称 | 2019年度 (经审计) | 2020年1-9月 (未审计) |
营业收入 | 434,092.72 | 326,680.01 |
利润总额 | 9,323.58 | 6,318.12 |
净利润 | 7,780.93 | 5,379.99 |
4.根据全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zxgk.court.gov.cn/shixin)公示信息,新金叶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担保协议尚未签署,具体条款及期限以实际签订的担保协议为准。
五、董事会及独立董事意见
1.董事会意见新金叶是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生产经营具有控制权,能够对其进行有效监督与管理。公司本次为新金叶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是为满足新金叶的日常经营需要。新金叶的其他股东未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担保或者反担保,但新金叶以其全部资产为此次担保提供反担保,本次担保财务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担保在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2.独立董事意见公司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及做出决议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新金叶是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本次为新金叶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其经营和发展需要,本次担保财务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向中信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212,380.14万元(不含上述拟提供的担保),占公司2019年度经审计的净资产51.09%。敬请广大投资者充分关注相关风险,理性投资。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也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或因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担保。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