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资产重组》第十三条相关标准的说明
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拟向刘燕、柳拓、阿布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西藏阿里锂源矿业开发有限公司 49%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重大资产重组》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的要求,本公司对股票停牌前股票价格波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结果如下:本公司股票于2022年6月7日开市起进入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停牌程序。本次因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停牌前20个交易日累计涨跌幅计算的区间段为 2022年5月9日至2022年6月6日期间,涨跌幅计算基准日为停牌前第 21 个交易日(2022年5月6日)该区间段内公司股票(000546.SZ)、深证综指(399106.SZ)、证监会生态环保与治理指数(883180.WI)的累计涨跌幅情况如下:
项目 | 2022年5月6日收盘价 | 2022年6月6日收盘价 | 涨跌幅(%) |
金圆股份(000546.SZ)
金圆股份(000546.SZ) | 11.53 | 14.69 | 27.41 |
深证综指(399106.SZ)
深证综指(399106.SZ) | 10,809.88 | 11,938.12 | 10.44 |
证监会生态环保和治理指数
(883180.WI)
证监会生态环保和治理指数 (883180.WI) | 4,181.89 | 4,720.18 | 12.87 |
剔除大盘因素影响涨幅(%)
剔除大盘因素影响涨幅(%) | - | - | 16.97 |
剔除同行业板块因素影响涨幅(%)
剔除同行业板块因素影响涨幅(%) | - | - | 14.54 |
综上所述,金圆股份股票价格波动未达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重大资产重组》第十三条第(七)款相关标准的说明。
特此说明。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是否达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重大资产重组>第十三条相关标准的说明》之盖章页)
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0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