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证券交易所: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圆股份”、“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金圆股份进行了2022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报告如下:
一、本次持续督导培训的基本情况
(一)保荐机构: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保荐代表人:艾青、艾玮
(三)培训日期:2023年4月21日
(四)培训地点:金圆股份30楼会议室
(五)培训人员:艾玮
(六)培训对象: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部分中层以上管理人员
(七)培训内容: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注册制相关的法规、指引、通知、办法等相关规定,对上市公司再融资、并购重组所适用的上市公司治理、资金占用、信息披露、规范运作等相关要求进行培训。
二、上市公司的配合情况
保荐机构本次持续督导培训的工作过程中,公司积极予以配合,保证了培训工作的有序进行,达到了良好效果。
三、本次持续督导培训的结论
保荐机构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的有关要求,对金圆股份进行了2022年度持续督导培训。
西南证券认为:本次培训及交流加强了培训对象理解作为公司管理人员在全面注册制改革下上市公司治理、关联交易、信息披露、规范运作等方面所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并通过案例分享培养上市公司管理人员的规范运作意识,此次培训有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达到了预期效果。
(本页无正文,为《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情况的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艾 青 艾 玮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