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靖远煤电: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3-31

甘肃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的独立意见公司2019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确定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状况,充分体现了公司重视广大投资者的合理回报,不存在损害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也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的发展。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拟聘任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独立意见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为公司提供2019年度审计服务的过程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全面完成了审计相关工作。公司本次聘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有利于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我们同意将聘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事项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

关于拟聘任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较好地履行了外部审计机构的责任和义务。公司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保持了公司外部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保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我们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独立意见

1、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总额未超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年初预计存在一定差异,均是市场变化以及供需双方实际需要发生变化导致的,交易公平、公正,交易价格公允,部分差异并不影响公司业务开展和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公司拟提交董事会审议《关于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我们事前对公司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进行了核实,认为公司所预计的关联交易事项是公司生产经营所必需事项,预计依据充分,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

3、为了保证公司职工用餐安全,防范公共卫生安全风险,公司拟租用靖煤集团部分房屋及相关配套设施设立公司食堂。我们对该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事前核实,认为该关联交易以市场公允价格作为参考,采取就低定价,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九届十六次董事会审议。

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租用靖煤集团部分房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根据规定,公司6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出席董事会的9名非关联董事对上述两个议案进行了表决并通过了该议案。董事会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2、公司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综合考虑了关联方资质、业务能力和履约能力,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交易定价公允,交易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有利于公司的整体利益。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公司租用靖煤集团部分房产形成的关联租赁遵循了公允的价格和条件,符合诚实信用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该关联交易对公司及全体股东是公平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该事项。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公司目前内部控制制度完善,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在保证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自有资金收益,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议案审议、决策程序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关于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1、截止2019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况;

2、截止2019年12月31日,公司为全资子公司靖煤集团白银热电有限公司向商业银行申请11,565.16万元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本事项已经2019年3月25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2019年4月18日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除此之外,截止2019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也无其他形式的对外担保事项。

关于董事、高管2019年度薪酬的独立意见2019年,除在股东单位领取薪酬的董事之外,公司董事、高管人员薪酬依据公司薪酬管理办法执行,依照其管理岗位、职责、年度工作任务业绩考核情况、安全生产等因素考核发放,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决策程序合法合规,有利于推动

公司经营目标的实现,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关于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的独立意见2019年,公司对现有内部控制体系进行了优化设计,目前,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内部控制体系贯穿于公司经营活动的各个方面,形成了比较规范的控制体系,能够保证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合理控制经营风险。我们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运作的实际情况,我们同意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关于2019年度计提资产和信用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和信用减值准备基于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真实公允的反映了公司的资产、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本议案。

独立董事:郭秀才、庞国强、魏彦珩、田松峰、周一虹

2020年3月31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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