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甘肃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3月2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基本内容
根据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的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表,公司合并口径年初未分配利润2,385,643,100.96元,按照《企业会计准则》新规定追溯调整增1,410,909.45元,本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524,740,721.75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提取盈余公积52,744,911.50元,扣除当期已分配现金股利228,697,105元,2019年末未分配利润余额为2,630,352,715.66元,母公司口径年末未分配利润余额2,261,026,675.83元。
根据公司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和资金状况,拟按照目前总股本2,286,971,05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228,697,105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留存公司用于日常经营发展,公司本次利润分配中现金分红占比为100%。
二、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说明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是在保证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充分考虑了全体投资者的合理诉求和投资回报,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利影响,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关于
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三、相关说明
1、在本预案披露前,公司及相关人员严格按照《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做好信息保密工作,未发现信息泄露或信息知情人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况。
2、本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2019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确定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状况,充分体现了公司重视广大投资者的合理回报,不存在损害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也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的发展。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本利润分配预案还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甘肃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0年3月31日